家里飛進一只鷹 網上售賣被判刑 檢察官提醒: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公民有責任保護物種豐富性 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萬泉 通訊員 同檢)自家鳥棚里飛來一只鷹,呂某將其捕獲并留下飼養(yǎng),后來發(fā)現(xiàn)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黑耳鳶,他便萌生了將黑耳鳶賣掉的念頭,不過,還沒賣出就被森林公安部門抓獲了。 近日,同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呂某提起公訴,經法院一審判決,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該判決現(xiàn)已生效。 成本太高養(yǎng)不起 網上售賣被舉報 呂某是一名90后,自小就喜歡各種鳥類,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對鳥類的喜愛有增無減。為此,他專門把自家的三樓改造成鳥棚,養(yǎng)了許多鴿子以及各種小鳥。 去年7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樣來到鳥棚給鳥兒們喂食,發(fā)現(xiàn)棚內有一只棕褐色的鷹正在抓鴿子,鳥棚一片狼藉,到處都是鴿毛。呂某將鷹抓住,發(fā)現(xiàn)它長得挺稀奇的,便留下來飼養(yǎng)。 呂某上網查詢得知,這是只黑耳鳶,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他很驚喜,于是每天買來牛肉、泥鰍、鵪鶉等好料,好吃好喝地伺候著。沒過多久,他發(fā)現(xiàn)飼養(yǎng)成本太高,自己負擔不起,便萌生將它賣掉的念頭。于是,他在網上發(fā)布出售黑耳鳶的信息。其實,呂某明白買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違法行為,但他僥幸認為,自己應該不會被查到。 其實,動物保護組織的人員已經盯上了他,并將他兜售黑耳鳶的事舉報到森林公安部門。同安森林公安派出所很快將呂某抓獲,并將那只黑耳鳶救回。隨后,森林警方將此案移送至同安區(qū)檢察院。 買來的鳳頭鷹飛了 但也難逃處罰 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除了這只黑耳鳶,呂某的手機上還有另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鳳頭鷹的圖片。呂某交代,2017年12月的一天,他在同安城西菜市場閑逛,看到一個山里來的老人提著一籠鳥在賣,他湊前一看,發(fā)現(xiàn)其中一只是鳳頭鷹,經過討價還價,他以300元的價格買下,養(yǎng)在自家的鳥棚里,不過這只鳳頭鷹一個月后飛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檢察官認為,呂某明知鳳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還進行收購,明知黑耳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還欲將其出售,其行為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鑒于其認罪態(tài)度好,且鳳頭鷹已回歸自然,黑耳鳶也未交易成功,其行為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尚未造成明顯的危害后果,可以酌情從輕處罰,但難逃法律制裁。 【檢察官提醒】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自然生態(tài)的多樣性和物種豐富性是人類文明得以綿延下去的重要自然條件,公民有責任加以保護。對于野生動物愛好者來說,在買賣或飼養(yǎng)時,一定要清楚,買賣的品種是否屬于國家保護動物。 【相關法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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