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商住兩用”房,卻買到寫字樓 翔安龍郡青年城多位業主:買房受虛假宣傳誤導 開發商:從未宣稱“商住兩用”,簽合同前已告知業主 海西晨報訊(記者 郭欽轉)昨日,讀者蘭先生稱因受開發商虛假宣傳誤導,購買了廈門翔安龍郡青年城的房子打算自住,結果臨交房才發現,買到的房子不通燃氣,沒有排水,一層只有兩處公共廁所。 記者調查過程中了解到,蘭先生的情況并非個例。龍郡青年城多位業主向記者講述了類似的購房經歷。 對此,廈門龍郡房地產有限公司則表示,從未宣稱項目“商住兩用”,他們和每位業主簽合同前,已將樓盤情況告知業主,還以書面形式與300多位業主簽了告知書。 雙方各執一詞。目前,翔安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已介入調查。 多位業主: 樓盤宣傳暗示可“住家” 蘭先生稱,2017年,他到龍郡青年城售樓部了解該樓盤,并看了位于售樓部二樓的樣板房。 “樣板房是住家裝修,非常溫馨,深深地吸引了我。”蘭先生表示,售樓處工作人員告訴他,房子屬于“商住兩用”,樓盤各種公開的宣傳也都讓他感覺,這房子是可以“住家”的。 蘭先生說,網上該樓盤公開宣傳的圖像資料顯示,龍郡青年城的樣板房的確被隔為兩層,一樓有廚房、衛生間、餐廳,二樓則是臥室。在樓盤的宣傳單頁上也有“4.5米層高,一層總價,雙層可用”“約38㎡兩房兩廳一衛”等帶有明顯“住家”用途的宣傳。 之后不久,蘭先生就簽了購房合同。“合同總共六七十頁,銷售人員直接翻到簽名頁,讓我簽字、按手印。”蘭先生承認,在銷售人員催促下,他沒有仔細閱讀合同的內容。而合同中關于該房產的規劃用途一欄,明確寫著“辦公”字樣。 蘭先生稱,他曾對合同中偶有出現的“辦公”字樣提出疑問,“銷售人員告訴我,合同只是走個流程,房子還是一樣能住”。 調查: 項目用地用途為辦公商業 據了解,龍郡青年城項目位于翔安區翔安南部新城核心區城場路與新城中路交叉口西南側B9地塊。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12月,廈門中澳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廈門龍郡置業有限公司以2.68億元聯合競得龍郡青年城所在的翔安區2013XP02地塊。土地用途明確為“商務金融用地(辦公)\批發零售用地(商業)”,辦公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40年。當時最終的樓面價為3001.12元/平方米。 有業主表示,自己是2016年9月購買該處房產,當時購買價格約為16000元/平方米。 在購房合同中,樓層平面規劃圖也顯示,一層36個“辦公”房間,僅有2個公共衛生間。 而在2017年12月,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市規劃委、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執法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若干意見》中明確,“開發企業及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層、插層等改變建筑內部結構。嚴禁將辦公用途項目設計、建設或裝修為帶有居住功能的用房”。 而房管部門官網的數據顯示,自開盤以來,龍郡青年城已經賣出了800多套這樣的房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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