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 從未宣稱“商住兩用” 昨日,記者通過上門采訪以及電話聯系等多途徑聯系上了龍郡青年城的開發商廈門龍郡房地產有限公司。 “我們從來沒用過‘商住兩用’的字樣。”一位自稱是龍郡青年城項目負責人的吳女士表示,樣板房的裝修只是給業主一個參考。 吳女士稱,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龍郡青年城業主向開發商提出了訴求。 “價格比周邊低那么多,難道你們不知道嗎?”吳女士稱,龍郡青年城的價格明顯比周邊住宅低,而且和每位業主簽合同前,他們都已將樓盤的情況告知業主,特別是《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若干意見》出臺后的一年多時間里,開發商還以書面形式與300多位業主簽了告知書。 吳女士認為,現在開發商面臨業主的壓力,主要是因為當前房價沒有上漲,市場不樂觀。她還稱,向開發商提訴求的業主當中,有很多簽了告知書。 有關部門: 鼓勵走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據了解,2019年1月,翔安新店市場監督管理所受理了龍郡青年城部分業主的投訴,并立案調查。 昨日,記者從新店市場監督管理所了解到,經過調查,初步認定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并已經向企業開出“罰單”。不過,對此開發商方面則稱,這并不是最終結果,公司還會提出行政復議。 記者還了解到,翔安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已介入開展龍郡青年城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調解工作。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是否虛假宣傳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而開發商與業主之間屬于合同的法律關系,如果調解不成功,鼓勵業主和開發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合同糾紛。 律師: 若存欺詐可主張合同無效 針對這一糾紛,福建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蔡良平表示,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若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合同可以視為無效。若業主能夠有證據證明房地產公司存在欺詐行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法院認定合同無效,并要求房地產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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