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 還不慌不忙開啤酒喝 5年后再次作案落網,DNA比對再添一舊案 東南網4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翔檢/文)一起普通的盜竊案,竟然牽出5年前另一起未破的盜竊案!原來,5年前的那起陳年舊案現場遺留的啤酒瓶上有嫌疑人的DNA,經過比對確認找到了“主人”。 近日,嫌疑人陳某被翔安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慣犯再偷 落網供認三起盜竊案 今年32歲的陳某是三明大田縣人,他是個慣犯,從2011年起,就曾在上海、泉州和廈門作案多起,被當地法院判刑,留下了5次盜竊犯罪記錄。但是,陳某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故伎重演。去年8月以來,他多次在新店、馬巷等地出租房入屋盜竊。 去年8月30日,受害人張先生報警稱,當日凌晨,在其位于馬巷鎮山亭村的暫住處,被盜一部手機和一個黑色挎包(內有證件)。 去年9月19日,受害人李女士在其位于翔安區新店鎮洪前尾宅里的暫住處被盜一部手機和一個女式挎包,后民警在暫住處樓下附近發現被盜女式挎包。 同一天,和李女士住在同一棟樓不同層的李先生,也在同一時間段丟失一部手機。 去年9月26日,陳某被翔安警方抓獲。經審查,陳某對自己的上述盜竊行為供認不諱。 陳某交代,2018年8月底的一天晚上12點左右,其酒后到馬巷鎮后郭村的一棟出租房,發現三樓的一個房間門沒有關,就進去盜走一部手機,轉手賣了900元。次月中旬一天凌晨,其在新店鎮文教園邊上的一個村子的某一棟出租房,進入五樓一套出租房的一個房間(門沒關死),偷走床頭柜的一部手機和一個包,后把包扔在出租房樓下。之后還到二樓一間門沒關緊的出租房,偷走床頭的一部手機,后來覺得手機比較差就隨手扔在路上。 DNA比對 挖出5年前另一竊案 讓警方意外的是,提取陳某的DNA后發現,這與5年前翔安一起盜竊案中,嫌疑人留下的DNA吻合。 最終,陳某交代了2013年那次作案的經過。 據陳某交代,當時看到一出租房的房東把褲子放在屋里,就從窗戶把褲子偷出來,拿到出租房鑰匙后開門入戶偷了一個包。其間,他看到房東屋里有兩瓶啤酒,打開就喝。案發后,警方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陳某喝剩的啤酒,在酒瓶上提取到了他的DNA。 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啊。檢察官勸告這些“愛伸手”的人:“切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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