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郭文娟)中考加分辦理辦法昨日出臺,考生錄取照顧資格的辦理時間為5月8日到17日。 所謂錄取照顧資格是指考生享有加分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資格。廈門中考有8類考生可申請加3分,6類考生可申請加12分,另有兩類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各報名點可從“廈門市教育局網站-教育服務-中考中招”專區中下載打印《廈門市2019年中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登記表》,提供給符合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考生須于5月10日前將《登記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交給報名點學校審核,加蓋“原件復印”印章和單位公章后,統一交給相關部門集中辦理。 因相關部門審核要求,戶籍在廈門的歸僑青年和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其錄取照顧資格審核仍需自行前往辦理,5月17日前,考生須將《登記表》連同有關部門證明上交報名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規定,6月3日前,各報名點學校將花名冊公示三個工作日,并向區招辦書面報告公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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