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金融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作用,為依法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廈門開啟金融司法服務新階段
東南網5月1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田圓 通訊員 陳寶清)5月的鷺島,四處可見如火如荼的項目建設現場。從“抓項目”到“造環境”,如何依法優化營商環境,成為城市建設必須積極考慮和認真對待的問題。
“高效、便民!”5月10日,參觀完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的一行金融領域專家,對中心的功能定位、信息技術運用、辦公環境等方面均予以了高度評價。
在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成立之前,從全國范圍來看,金融糾紛集中化解尚未設立多元合一的聯合工作平臺。作為全國首家以金融司法為主題、多元協同為核心、資源集聚為特色的聯合工作平臺,該中心的成立,對于加強金融司法協同,進一步完善金融審判執行體系,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營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先行先試 創新金融司法協同模式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決策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中國銀保監會廈門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廈門監管局、廈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6家單位)共同成立了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4月24日,中心順利揭牌。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據了解,目前6家單位已共同指派人員進駐中心集中開展工作,中心整合金融司法、金融監管、金融行業等多方資源,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監管、金融服務、行業自治等多項功能,實現金融風險防控合力,為服務實體經濟、防范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優質高效的保障。
“要利用中心高效、集約、便民三大訴訟服務特點,提升當事人訴訟服務滿意度、獲得感?!睆B門中院院長王成全表示,要充分發揮金融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訴中全流程各環節。
中心還設立了金融司法協同研究基地,并聘請了中國政法大學博導、中國銀行法學會會長王衛國,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建設銀行原副行長朱小黃等22名專家學者擔任基地研究員,定期為中心工作人員開展實務、理論授課,通過咨詢建議、調研課題等方式及時研究、解決金融領域新情況新問題,進而推動金融理論研究和實務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金融法治創新體系。
深度融通 打造金融法治創新體系
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的成立,并不是偶然。
隨著廈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不斷推進,高質量司法保障呈現出日益重要的作用。2015年以來,廈門中院針對“執行合同”“辦理破產”兩大營商環境評估指標,在加速辦案進程、提升司法質效、基本解決執行難、加速信息化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8月28日,自我國首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初步建立后,國家發改委公布對全國22個城市試評價報告,廈門榮登第二。
廈門中盛糧油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盛公司)、廈門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下稱盛洲公司)系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農副產品經營企業,分別從事中小包裝食用油的生產及銷售。2015年下半年,兩家企業因經營出現困難,多家融資銀行減少授信額度,企業陷入債務危機。2016年5月起,廈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多次牽頭中盛公司、盛洲公司及融資銀行協調解決信貸問題,并針對兩家企業的債務危機,要求引入重組方對企業進行重組。但因企業負債規模巨大、流動資金嚴重不足,企業重組未取得實質進展。2018年8月31日,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分別裁定受理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破產重整案。
審理中,廈門法院根據兩家企業負債約16億元、主要債權人系11家銀行的特點,積極借助府院協作機制及破產審判預警機制,主動與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接,司法與行政合力助推企業重整,協同化解債務危機。經各方努力,中盛公司、盛洲公司的重整程序獲得全體債權人及債務人的一致認可,法院裁定批準兩家企業重整計劃,終止重整程序。
兩案的順利審結,有效化解債務16億元。這一成功案例,充分體現了發揮法院破產審判職能作用與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司法需求的深度融合。據統計,去年一年廈門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金融審判執行案件(不含民間借貸糾紛)12845件,其中審判類8497件,執行類案件4348件。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心的成立只是開始。”王成全表示,下一步,廈門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將高起點推進,先行先試、大膽探索,把中心建設成為具有福建、廈門特色的金融司法協同工作平臺、服務平臺、創新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