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喝醉了 還慫恿朋友酒駕 集美區首例危險駕駛共同犯罪案宣判,二人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刑 廈門日報訊(記者 房舒 通訊員 陳妮 吳心怡)見到聞訊趕來的廈門集美交警大隊交警,男子曾某坐在地上,指著駕駛員楊某幸災樂禍地說:“反正不是我開的。”然而,出警的交警敏銳地發現,撞擊收費崗亭的車輛是曾某的,還通過現場走訪和調取視頻了解到,車鑰匙是曾某給的,甚至車輛也是曾某啟動的。 昨日,記者了解到,集美區首例危險駕駛共同犯罪案在集美人民法院宣判,楊某(女、34歲、福建長汀人)、曾某(男、30歲、福建龍海人)二人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分別判處拘役兩個月和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 剛出地庫就撞上崗亭 2018年4月10日凌晨1時左右,集美嘉庚體育館附近一處商場停車場收費崗亭處,發生一起事故。一輛灰色三廂轎車從地下車庫開出后,竟直接狠狠撞向收費崗亭,將崗亭連根拔起之后,連同里面的值班人員也受了傷。 “看到一男一女從車里爬出來。”報警時群眾說。值班交警立即趕赴現場,除了崗亭受到嚴重破壞外,肇事車輛也遭到嚴重損壞,除了車底盤外其他部位皆有受損,一男一女還坐在路邊。“女的已經意識不清,言語模糊;男的坐在一邊傻笑。”經辦民警回憶說,經查驗身份證件,女子姓楊,男子姓曾,現場吹氣測試顯示,二人均是醉酒狀態。 從崗亭里爬出來的保安回憶說,這輛車從車庫開出來后,行車軌跡極不規律,而且車速很快,突然沖上路沿,直接撞上崗亭,所幸自己只有一些皮外傷。 開車人很懊惱 同伴卻不以為然 交警固定現場相關證據,確認二人沒有受傷后,派人將受傷保安送醫救治的同時,立即將曾、楊二人帶至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測。經抽血測試,楊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93.99mg/100ml,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88.26mg/100ml。無論二人誰是駕駛員,均已達到醉駕的標準。在經過醒酒后,民警將二人帶回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 訊問中,酒醒后的女子楊某對自己醉酒駕駛車輛的行為后悔不已。“天哪,喝那么多我還開了車?”楊某說,車輛是曾某的,兩人是朋友,4月9日晚一起在酒吧喝酒,之后迷迷糊糊往外走。楊某說,好像也提醒過曾某叫代駕,但對方執意不肯。后來,她只記得曾某把車鑰匙塞給她,還坐在副駕幫她啟動了車輛,她下意識地握著方向盤,開出地下車庫之后的事她就完全不記得了。 反觀曾某,總是一副事不關己的看熱鬧狀態。“不是我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曾某說,在酒吧里他就喝醉了,是別人抬出來的。然而,經過交警縝密調查發現,曾某是自己從酒吧走出來的,到了地下車庫后自己開車門上了車。 經辦交警向知情人員核實情況后,結合現場走訪調查獲取的證據,判斷楊某所述情況屬實,并依法提請對曾、楊二人進行逮捕,由集美區人民檢察院對二人提起公訴。5月15日,該案在集美區人民法院宣判,楊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刑。曾某在明知對方醉酒情況下,還將車輛交給對方駕駛,同樣也是危險駕駛罪。 【提醒】 放任別人酒后駕車 也可能涉嫌違法 交警提醒,請市民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酒駕。在明知對方飲酒甚至醉酒的情況下,仍放任對方駕駛車輛的,同伴亦有可能涉嫌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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