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巡察整改 推動標本兼治 市委巡察組向第九輪巡察的十一個單位反饋情況 廈門日報訊(記者 何無痕 通訊員 高麗軍)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十二屆市委第九輪巡察由四個巡察組分兩批次分別對原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廈門日報社、廈門廣播電視集團、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廈門城市職業學院、廈門外國語學校、思明國有控股集團等11個黨組織開展巡察。市委巡察組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兩個維護”根本政治任務,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突出“六個圍繞一個加強”,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5月12日,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胡昌升主持召開“五人小組”會議,聽取了市委第九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研究了巡察成果運用和問題處置的意見,對做好下一階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胡昌升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堅持把“兩個維護”作為巡察工作的“綱”和“魂”,持續深化政治巡察,不斷完善上下聯動監督格局,充分發揮巡察的政治監督作用。要壓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加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從嚴從實推進整改,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好巡察標本兼治的戰略作用。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注重發現敢于擔當、勇于負責、善于作為的“李云龍式”干部,大力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精氣神,充分發揮巡察對加快廈門發展的重要推動作用。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市委各巡察組巡察情況匯報,對問題整改、線索處置以及巡察成果運用提出了要求,強調進一步壓緊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日前,市委各巡察組已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情況,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堅決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落實落細巡察整改工作。 1.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原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結合部門職能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個別事關民生的政策制定前瞻性不足。貫徹民主集中制存在欠缺,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與業務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實存在差距。存在違規設置領導職位、執行干部任職試用期規定不嚴等現象。公務接待不規范、違規租賃車輛等問題仍有發生。履行主體責任不夠有力,責任傳導層層遞減。公房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欠繳租金數額較大,部分公房被違規占用、轉租、轉借。儲備用地管理不嚴,部分儲備用地收儲進度慢、未經批準使用、到期未收回、擅自續租。建設用地批后監管未盡職履職,存在規章制度不完善、底數不明、信息不公開、越權審批等問題。 2.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市歸國華僑聯合會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扎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僑務工作的重要論述不夠到位。黨的領導弱化,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強,政治生態建設有待加強。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力,遇事溝通醞釀不充分,班子成員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有待加強。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支部“三會一課”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落實不力。部分干部虛假輪崗、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返聘。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嚴,公務接待不規范。工作作風不夠扎實,與僑界群眾聯系有待加強,非國有資產管理、投資理財不夠規范透明,未按規定集體決策招租僑產,有的租期過長、租金偏低,部分僑產未登記入賬。 3.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市臺灣同胞聯誼會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有待加強。黨組主動推動配齊班子工作力度不夠,黨組會議事決策受到影響。黨組的權威性不足,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不到位,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對黨建工作重視不足,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夠。“聯誼、服務、團結”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存在聯誼渠道不廣、層面不寬、方式單一等問題。工作作風不夠細致扎實,執行廈門定居臺胞扶貧濟困政策不到位。部分干部虛假輪崗、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4.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廈門廣播電視集團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聚焦主責主業不夠,事企不分現象突出,產業反哺事業能力不足。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未真正學懂弄通做實,提升新聞節目質量工作不夠有力,出現報道失實、廣播“三俗”、廣告虛假情況。創新能力不強,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不夠有力,融媒體競爭力和影響力偏弱。落實上級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內部審稿制度不夠規范。黨的組織建設比較薄弱,逾期換屆現象突出,黨內組織生活不嚴不實,存在“口袋黨員”現象。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存在違規返聘退休干部情況。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不夠嚴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四風”問題禁而不絕。技術設備采購、工程招投標、資產出租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5.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廈門城市職業學院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院黨委班子凝聚力不強,領導核心作用未充分發揮,凈化政治生態的信心和勇氣不足,部分教職工缺乏干事創業的精氣神。職業教育改革力度不夠,辦學水平、質量、影響力還有差距。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學習教育陣地建設比較薄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不扎實,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三會一課”制度在二級院系基層黨支部執行不到位。落實上級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對教職工意識形態教育引導不夠。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個別干部在選任過程中存在違反組織紀律行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而不緊、壓而不實、推而不力,監督責任不到位,違紀問題和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存在辦公用房超標、公款旅游、繞道探親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資產出租管理不夠規范,政府采購、零星工程維修等方面存在廉潔風險。 6.市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廈門外國語學校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校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弱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黨的教育方針不到位。“重教學、輕黨建”現象嚴重,中心組學習未按要求落實學習任務,以研究業務工作替代政治學習。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嚴不實,意識形態工作與黨建工作脫節。教師梯隊建設存在短板,教師隊伍精氣神不足。選拔任用干部缺失諸多重要程序。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位,班子原則性、戰斗性不強,“老好人”思想盛行,監督執紀存在明顯短板,借機旅游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仍有發生。學校采購管理、資產出租等方面存在廉潔風險。 7.市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及時,治理新增“兩違”工作力度不夠,責任追究不到位。對政治理論學習抓得不緊,“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嚴,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基層黨建工作有待加強。工作作風不夠深入,宗旨意識淡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執法督查不夠到位,擔當意識不強,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廉政風險防控和警示教育不夠到位。對個別重大違法案件執法不規范,未充分執行“裁執分離”工作機制。落實主體責任檢查的“問題清單”整改不徹底。 8.市委第三巡察組巡察思明國有控股集團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夠到位,支部組織生活制度不規范,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黨的領導弱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意識不強,落實惠民政策和服務民生意識存在不足。黨管干部原則體現不明顯,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力,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存在差距。黨風廉政教育制度執行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嚴。督促推進省市重點工程不力,公房存在違規出租問題,部分工程項目招投標違反有關規定。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省委巡視和審計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徹底。 9.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廈門日報社黨委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委核心作用發揮不足,議事決策不夠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未按規定換屆選舉,改革創新意識不足,落實采編與經營“兩分開”制度不到位,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嚴。學習上級有關重要精神不夠深入,業務管理不夠嚴格,“黨報姓黨”意識有待加強,主流輿論陣地建設存在不足,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黨組織堡壘作用發揮不強,干部選任和人事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辦公用房整改不徹底,服務意識有待加強,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不合理、執行不嚴格。“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壓力傳導不夠,落實“四種形態”有偏差。部分工程項目管理不力,廣告代理招標不規范,廣告置換業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稿費及獎金二次分配存在廉潔風險。 10.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學習貫徹上級有關重要精神不夠扎實,中心組學習不規范,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夠扎實,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對黨建工作不夠重視,黨務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還有差距,責任擔當精神不足,工作標準不高,協會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運用理論研究和決策咨詢方式服務大局的作用不夠明顯。意識形態工作壓力傳導不夠到位,風險隱患排查有待加強,宣傳陣地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公務外出違規問題較嚴重,公務接待不夠規范,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義。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紀律建設抓早抓小不夠有力。部分課題經費和顧問費發放管理不規范,存在廉潔風險。 11.市委第四巡察組巡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期間,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推動改革不夠及時到位,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足,文藝創作質量不高,部分協會功能弱化。學習貫徹上級有關重要精神不夠深入,對意識形態的工作部署、壓力傳導、風險隱患排查不夠到位,對文藝創作主題思想引領不足,對下屬思想陣地管理不嚴。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發展黨員程序不夠規范,基層黨務工作不扎實。形式主義問題突出,擔當精神不足,個別部門工作敷衍了事,有關委員會組織沒有發揮作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存在違規公款旅游、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執行采風制度不夠嚴格,作品管理處置、經費補助存在廉潔風險。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規黨紀學習不深不細,警示教育開展不充分,黨內談話不規范,個別干部規矩意識不強。 巡察期間,市委各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對巡察發現并移交的個別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有的已在巡察期間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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