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發動各方力量 打造社區治理共同體 江頭派出所警民聯合調解為群眾化解矛盾。圖為退休民警張祖榮(右二)調解糾紛。 殿前派出所民警與房東一起入戶開展反詐騙宣傳。 東南網6月1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田圓 通訊員 廈公宣 文/圖)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楓橋經驗,正是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的一把“金鑰匙”。 新時代背景下,楓橋經驗,已由原先“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樣板升級打造。廈門湖里公安分局的江頭、金山、殿前等派出所轄區緊扣楓橋經驗,從轄區治安實際出發,改變思維,不受地域、時間、空間的限制,主動打造警民命運共同體,發揮轄區各方治安力量的作用,為社區和諧穩定提供更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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