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法院干警 前往現場“看執行” 思明區人民法院舉辦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 區人大代表參與到本次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中。 唐頌古玩城內張貼的法院公告。 思明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拒執罪案件。 廈門日報訊(文/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圖/記者 林銘鴻)為懲戒失信,弘揚誠信,促進解決執行難,昨日,廈門思明區人民法院舉辦了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 上午8點,區人大代表、媒體記者走進法院,緊隨法院干警前往三處現場,通過親眼見證清退唐頌古玩城地塊執行行動、旁聽拒執罪庭審、了解到庭拘留案件、參與執行工作座談會,切實感受法院執行攻堅“力度不減、人員不減、標準不減”的決心和信心。 現場1 地塊被占無法經營管理 起訴維權獲判決支持 如今位于斗西路209號的唐頌古玩城在早些年,還只是一間包括裝配車間、金工車間、倉庫、搭蓋房屋等在內,面積1萬余平方米的大廠房。2008年9月16日,陳某金向順承公司租下該地塊(包括配電室及傳達室),租賃期限自2008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并繳納了租賃期間保證金60萬元。 2009年10月30日,順承公司將出租人的一切權利和義務轉由海翼公司承接。 在承租期間,涉案地塊上舊廠房、倉庫等均由陳某金作為法人代表的唐頌公司改建成由5棟主體建筑樓群組成的唐頌古玩城,并開始招租引入商戶。 租賃合同到期后,海翼公司要求唐頌公司將案涉地塊騰空并歸還給海翼公司。 接到通知后,唐頌公司仍繼續占有使用該地塊,不僅消極配合,還繼續向商戶收取管理費,并謊稱已和海翼公司協商好,煽動商戶繼續違法占用場地。2017年6月,海翼公司起訴唐頌公司、陳某金,要求清空、交付地塊,并支付占用費。 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最終法院判決海翼公司勝訴,且唐頌公司應支付占用費(自2017年11月1日起計算至房屋實際返還之日止)。2018年10月,思明法院向唐頌古玩城及陳某金下達執行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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