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發出執行通知書 已有30家商鋪搬離 “陳某金,你現在人在哪里?”思明法院執行法官身處唐頌古玩城嘉庚樓三樓辦公室內,正與被執行人陳某金——廈門唐頌古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電話溝通。 上午八點半,法院干警們兵分幾路對唐頌古玩城嘉庚樓3層辦公室、嘉庚樓一樓配電室及監控室、唐頌古玩城入口右側的傳達室一樓進行清退。并對古玩城入口右側的物業辦公室中屬于唐頌公司的物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由其接管整個古玩城物業的管業權。自去年年底以來,思明法院執行團隊分別對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并發布騰房公告。承辦法官多次傳喚陳某金到庭、責令其騰退案涉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費。摸排期間,承辦法官帶隊對涉案地塊進行多次走訪,對建筑物及古玩城內商戶經營情況進行逐一調查,每家每戶告知限期搬遷并發布風險告知書。 截至昨天上午,該涉案地塊已有近30家商鋪搬離,近70家商鋪正在搬離。 現場2 漠視執行通知隱匿行蹤 被執行人獲刑一年三個月 “2015年下半年我在重慶、四川一帶從事危險品押運工作,所以沒辦法回來還錢。”何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對于法律流程尚不明晰,當收到法院的到庭配合執行通知后自己并沒有當一回事,以為妹妹幫忙請了律師,剩余的事情也就不用操心了。 上午9點50分,思明區檢察機關起訴何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正式開庭。何某因欠林某491萬元且遲未歸還,林某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林某勝訴。但直至判決生效,何某仍舊沒有還錢的意思。2016年9月13日,林某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后,何某卻離開廈門前往省外。2018年6月開始,法院三次向何某寄送傳票,并電話通知要求何某本人必須到庭配合執行,但何某始終未返回廈門,因此法院決定對其拘留15日。在法院再次通知其前往法院到庭接受拘留后,何某仍不出現。由于何某沒有音信,法院判決也無法繼續執行。2018年12月7日,何某在重慶被抓獲,庭上如實供述上述事實。法院經審理,判處何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并處以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聲音 區人大代表李文珊:社會的公平正義最終是要落實到執行工作上,法院應加大對這方面的宣傳。通過今天這樣執行開放日的形式,向市民傳遞著不履約、不誠信的法律后果,真正讓社會大眾做到“不想賴、不能賴、不敢賴”。 區人大代表馬思遠:我們已經能夠看到,市民對待輕易欠錢賴賬的心態發生悄然變化,法院的執行效果也正在初步顯現。未來,法院還可以加大創新,借由大數據的通聯,更加及時地發現“老賴”的線索、財產的線索,防止財產被轉移,進一步提高執行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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