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法院干警 前往現場“看執行”
思明區人民法院舉辦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
區人大代表參與到本次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中。
唐頌古玩城內張貼的法院公告。
思明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拒執罪案件。
廈門日報訊(文/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圖/記者 林銘鴻)為懲戒失信,弘揚誠信,促進解決執行難,昨日,廈門思明區人民法院舉辦了執行公眾開放日活動。
上午8點,區人大代表、媒體記者走進法院,緊隨法院干警前往三處現場,通過親眼見證清退唐頌古玩城地塊執行行動、旁聽拒執罪庭審、了解到庭拘留案件、參與執行工作座談會,切實感受法院執行攻堅“力度不減、人員不減、標準不減”的決心和信心。
現場1
地塊被占無法經營管理
起訴維權獲判決支持
如今位于斗西路209號的唐頌古玩城在早些年,還只是一間包括裝配車間、金工車間、倉庫、搭蓋房屋等在內,面積1萬余平方米的大廠房。2008年9月16日,陳某金向順承公司租下該地塊(包括配電室及傳達室),租賃期限自2008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并繳納了租賃期間保證金60萬元。
2009年10月30日,順承公司將出租人的一切權利和義務轉由海翼公司承接。
在承租期間,涉案地塊上舊廠房、倉庫等均由陳某金作為法人代表的唐頌公司改建成由5棟主體建筑樓群組成的唐頌古玩城,并開始招租引入商戶。
租賃合同到期后,海翼公司要求唐頌公司將案涉地塊騰空并歸還給海翼公司。
接到通知后,唐頌公司仍繼續占有使用該地塊,不僅消極配合,還繼續向商戶收取管理費,并謊稱已和海翼公司協商好,煽動商戶繼續違法占用場地。2017年6月,海翼公司起訴唐頌公司、陳某金,要求清空、交付地塊,并支付占用費。
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最終法院判決海翼公司勝訴,且唐頌公司應支付占用費(自2017年11月1日起計算至房屋實際返還之日止)。2018年10月,思明法院向唐頌古玩城及陳某金下達執行通知書。
法官發出執行通知書
已有30家商鋪搬離
“陳某金,你現在人在哪里?”思明法院執行法官身處唐頌古玩城嘉庚樓三樓辦公室內,正與被執行人陳某金——廈門唐頌古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電話溝通。
上午八點半,法院干警們兵分幾路對唐頌古玩城嘉庚樓3層辦公室、嘉庚樓一樓配電室及監控室、唐頌古玩城入口右側的傳達室一樓進行清退。并對古玩城入口右側的物業辦公室中屬于唐頌公司的物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由其接管整個古玩城物業的管業權。自去年年底以來,思明法院執行團隊分別對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并發布騰房公告。承辦法官多次傳喚陳某金到庭、責令其騰退案涉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費。摸排期間,承辦法官帶隊對涉案地塊進行多次走訪,對建筑物及古玩城內商戶經營情況進行逐一調查,每家每戶告知限期搬遷并發布風險告知書。
截至昨天上午,該涉案地塊已有近30家商鋪搬離,近70家商鋪正在搬離。
現場2
漠視執行通知隱匿行蹤
被執行人獲刑一年三個月
“2015年下半年我在重慶、四川一帶從事危險品押運工作,所以沒辦法回來還錢。”何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對于法律流程尚不明晰,當收到法院的到庭配合執行通知后自己并沒有當一回事,以為妹妹幫忙請了律師,剩余的事情也就不用操心了。
上午9點50分,思明區檢察機關起訴何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正式開庭。何某因欠林某491萬元且遲未歸還,林某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林某勝訴。但直至判決生效,何某仍舊沒有還錢的意思。2016年9月13日,林某申請強制執行。判決生效后,何某卻離開廈門前往省外。2018年6月開始,法院三次向何某寄送傳票,并電話通知要求何某本人必須到庭配合執行,但何某始終未返回廈門,因此法院決定對其拘留15日。在法院再次通知其前往法院到庭接受拘留后,何某仍不出現。由于何某沒有音信,法院判決也無法繼續執行。2018年12月7日,何某在重慶被抓獲,庭上如實供述上述事實。法院經審理,判處何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并處以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聲音
區人大代表李文珊:社會的公平正義最終是要落實到執行工作上,法院應加大對這方面的宣傳。通過今天這樣執行開放日的形式,向市民傳遞著不履約、不誠信的法律后果,真正讓社會大眾做到“不想賴、不能賴、不敢賴”。
區人大代表馬思遠:我們已經能夠看到,市民對待輕易欠錢賴賬的心態發生悄然變化,法院的執行效果也正在初步顯現。未來,法院還可以加大創新,借由大數據的通聯,更加及時地發現“老賴”的線索、財產的線索,防止財產被轉移,進一步提高執行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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