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稅務局對外發布22條新舉措,加快推進企業發展
為“三高”企業添活力加馬力
為“三高”企業添活力加馬力 黃勁超 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肖雨 江肖瑋 余玥)按照廈門市委市政府“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更優服務,加快推進‘三高’企業做強做大做優”的要求,廈門市稅務局昨日對外發布22條新舉措,圍繞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的“三高”企業成長性強、研發投入大等特點,從落實減稅降費、加大幫扶力度、促進轉型升級、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等方面,全方位為企業“添活力”“加馬力”,加快推進“三高”企業發展。
企業稅費負擔只減不增
減稅降費是提高盈利水平、增強企業活力的重要舉措,廈門稅務立足“三高”企業不同產業類型、發展周期特點,落實好各項稅收政策組合,實現“三高”企業稅費負擔只減不增。
稅務部門一方面將通過深化增值稅改革,落實制造業等行業16%適用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10%適用稅率降至9%的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三高”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確保實質性減稅為企業“添活力”。
另一方面,稅務部門兌現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讓企業獲得減稅紅利。據了解,“三高”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可減按25%或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稅額幅度內“頂格”減征地方“六稅兩費”,并可疊加享受其他優惠。
此外,稅務部門還將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通過降低個人稅收負擔,助力“三高”企業吸引創新人才。
實現重要資源流動聚合
發展新產業、探索新模式、拓展新業態,政府服務要有新理念。廈門稅務將加大幫扶力度,實現稅收數據、資金、平臺等重要資源的流動聚合。
廈門稅務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符合稅法規定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其向在孵“三高”企業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加大對“三高”企業投資主體的政策支持。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法人(個人)合伙人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于符合條件的“三高”企業滿2年的,可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已備案的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基金)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于“三高”企業,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分期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
營造良好科創稅收環境
為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稅收環境,確保減稅效果疊加倍增,稅務部門將落實對經濟特區新設立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取得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對廈門市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同時,稅務部門通過落實固定資產投入等方面的稅收政策,增強“三高”企業轉型升級動力。“三高”企業購進的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可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新購入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一次性稅前扣除;符合條件的“三高”企業,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納稅指標為營商環境加分
我國的納稅服務表現亮眼,廈門更是走在全國前列,營商環境試評價全國第二,納稅指標是其中重要的“加分項”。
為進一步提高稅收服務主動性、針對性和便捷性,助力“三高”企業“走出去”,廈門稅務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編寫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和稅收政策與風險指南;助推外向型“三高”企業發展,調整外貿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符合條件的暫按15%的下限比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