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兩類住房保障 廈門出臺“三高”企業骨干員工安居政策
2019-08-06 06:50:47曾昊然?來源: 海西晨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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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企業骨干員工安居政策來了 將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兩類住房保障 海西晨報訊(記者 曾昊然)7月29日,廈門召開“三高”企業發展大會。為貫徹落實大會精神,不斷優化廈門住房保障體系,充分發揮住房保障政策,在引才留才方面的激勵作用,廈門出臺了“三高”企業骨干員工住房保障政策。 根據政策規定,面向“三高”企業骨干員工,提供的住房保障有兩類:一是公共租賃住房,二是保障性商品房。 公租房: 一房型和單間公寓為主 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一般控制為:單間公寓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以一房型和單間公寓為主。由市、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根據實際需要,在產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內及其周邊,通過建設、收購等形式集中配置公共租賃住房,優先用于解決各產業園區、工業集中區企業骨干員工的居住需求。 “三高”企業在本企業內部無異議的前提下,自主制訂本企業公共租賃住房切塊房源的分配方案,配租對象為符合條件的骨干員工。此外,經企業確認屬企業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入職不滿一年的員工,經企業書面確認并承諾不增加切塊租賃房源或單獨批次配租房源數量的前提下,可進一步放寬視同為骨干員工,予以配租。由企業集體配租的應符合在廈無住房的條件,可不受本市戶籍限制。 保障性商品房: 面積在60至70平方米 在保障性商品房這塊,建筑面積一般控制為: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每年年初,各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發改、工信、科技、商務部門可根據企業發展和招商工作情況,向市住房部門提出保障性商品房配售需求。由市住房部門根據當年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實際情況,商市財政、資源規劃等部門研究后,提出當年度各行業“三高”企業保障性商品房切塊分配方案,報經市政府同意,納入全市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的總體年度計劃。“三高”企業在本企業內部無異議的前提下,自主制訂本企業保障性商品房切塊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符合本意見規定的本企業骨干員工,骨干員工申請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戶籍限制)應符合在廈無住房、房產轉讓行為滿5年等申購保障性商品房的條件。單身員工可不受年滿35周歲的限制。 骨干員工申請家庭分配名單經“三高”企業確認,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匯總,每年7月底前行業主管部門將匯總名單發函市住房保障中心,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統一發函市人社、公安、稅務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復核骨干員工的學歷、職稱、社保、戶籍、工資薪金等基本條件;由市住房局會同市資源規劃局復核骨干員工申請家庭在廈住房等情況。綜合上述各部門復核情況,納入保障性商品房單獨批次審核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此外,市住房局在全市統一分配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劃出一定比例,針對未納入切塊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三高”企業,根據實際房源情況安排單獨批次配售給骨干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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