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規范性文件 全鏈條管控商辦類建設項目 商辦改“類住宅”停辦產權登記 違規企業從重處罰,列入黑名單 東南網8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沈華鈴)近日,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發布《關于加強商辦類建設項目全鏈條管理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加強對廈門市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的管理,遏制商辦類建設項目變相改造為公寓、住宅等“類住宅”。 據悉,這也是廈門市資源規劃局成立以來發布的第一份規范性文件,將有力打擊個別開發商的違法違規行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商辦類建設項目全鏈條管控 《實施意見》規定,市資源規劃局將從項目策劃、方案審查、監督檢查、違法查處等方面完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力度,對商辦類建設項目全鏈條管控。 其中,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資源規劃分局應對各區商辦類建設項目總量進行評估,根據區域內現有商辦類建設項目存量,合理策劃新增此類項目。 在方案審查階段,資源規劃分局要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及建筑功能對方案平面進行合理性審查。其中,平面功能標注不得出現諸如“公寓”、“臥室”、“客廳”、“陽臺”、“廚房”等住宅類功能描述。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設計,不得設置廚房等居住空間,衛生間、茶水間或飲水供應點必須集中設置。 同時,要求商業用途建設項目,其分割單元每層套內計容建筑面積小于等于300平方米,建筑層高不得超過4.5米,大于300平方米的,建筑層高不得超過6米。辦公用途建設項目,應嚴格控制最小分割單元的設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建筑層高不得超過4.2米。 在監督檢查階段,建立巡查機制,監管人員對涉嫌商辦類建設項目變相改造“類住宅”的建設項目,每月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查,同時建立全市統一的監管平臺,將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建立巡查臺賬,落實監管人員和部門責任,促進部門主動履職,防微杜漸。 從重處罰 違規企業列“黑名單” 在違法查處階段,《實施意見》制定了嚴格的懲戒措施,明確了商辦類改“類住宅”違規行為的線索采集渠道、立案條件及相關佐證材料,并對處置措施做出了明確規定。 其中,開發商的違法行為一經立案,資源規劃部門將停止辦理后續各項手續,包括不準變更許可、不準竣工規劃條件核實、不準竣工土地復核驗收以及停止辦理產權登記。 此外,明確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違規企業,從重處罰,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將這兩類違規企業列入“黑名單”,并推送至信用廈門信息平臺,對其實施聯合懲戒。禁止被列入“黑名單”的違規企業及其控股公司參與廈門市土地市場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意見》還規定,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于施工期間,在項目的醒目位置增設風險提示牌,告知買受人該項目為商辦類建設項目,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否則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標注區政府有關監督部門、區執法局以及轄區資源規劃分局監督責任人和舉報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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