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13萬 男子被判刑 收到指令書仍不改正,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軍 通訊員 集法宣)吳某招聘工人加工生產服裝,誰知活干完了,卻拖欠36名工人的工資13萬余元。面對相關部門開具的指令書,他還以“非用人單位主體”等理由來推脫。近日,集美區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被告人吳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17年5月中旬,吳某與集美區某服飾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服裝委托加工合同,約定在10月前完成服裝加工任務。隨后,吳某招聘多名工人進行加工生產。同年9月,加工任務順利完工,吳某收到了該服飾公司支付的加工款24萬余元。然而,給工人結算工資時,他卻“翻臉不認人”,拖欠36名工人近4個月的工資,共計13萬余元。 隨后,多名工人向相關部門投訴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具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吳某應于2017年10月中旬前付清拖欠的勞動者工資。收到指令書后,吳某卻無動于衷,還以其“非用人單位主體”等理由來推脫,拒不支付工人工資。去年3月,吳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公安機關抓獲,并被訴至集美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有能力而拒不支付36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13萬余元,數額較大,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該判決現已生效。 鏈接 多措并舉嚴懲欠薪 2016年以來執結1086件 近年來,集美區法院通過搭建“稅法執行聯動信息系統”,集中專項執行,依法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甚至司法拘留等手段,還與公安部門共同建立該類型案件移送的聯席會議制度,攜手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有效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統計,2016年以來,集美區法院共執結涉工人工資案件1086件,執行到位資金約3829萬元。 聲音 承辦該案的主審法官、集美區法院刑庭庭長陳于婧:在欠薪案件中,工人往往屬于比較典型的弱勢群體。法院通過依法追究吳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既能依法保障勞動者的財產權益,又能倡導誠信經營,同時對失信的被執行人起到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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