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4日訊(本網記者 劉瑋 通訊員 嬌軒)舉報自己酒駕,讓人覺得不可思議。9月7日22時47分,廈門思明交警嘉蓮中隊接到報警,這名報警人竟然舉報自己酒駕。 在松柏路都市酒店門口,民警找到了報警人閆某。當日,閆某駕駛閩BRN**6小車,見到民警后他坦言確實是自己報的警,而原因竟然是因心情不好,想“進去”調整下情緒。報警稱自己酒駕后,他還開了一小段路。 在民警的勸說和教育下,當事人進行了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83mg/100ml。民警隨后將其帶到醫(yī)院抽血檢測,檢測值為6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閆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醒,心情不好也不能拿酒駕開玩笑,酒駕不僅對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安全隱患,且違法代價大,切不可當兒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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