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托舉城市臉面 擦亮城市容顏
2020-04-09 17:31:58?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
《廈門經濟特區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規定》1日起施行 托舉城市臉面 擦亮城市容顏 東南網4月9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 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規定》正式施行,在建筑外立面設計、裝飾裝修、改造維護以及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都有了相應的制度設計和精準要求。 《若干規定》聚焦過往城市管理中的主要難點,對給城市顏值造成重大影響的陽臺、空調室外機、防盜防護安全設施、管線等內容予以專條規定,譬如,空調室外機應置放于空調室外機位;未設置空調室外機位的,應以安全和有利于建筑外立面美觀的方式置放。 如何讓城市立面變得更整潔美觀?廈門近年來摸索出的經驗做法在《若干規定》中亦有具體體現。譬如,陽臺封閉設施不得超出欄板(桿)設置;防盜防護安全設施不得超出建筑外墻(外沿)設置;重點區域和重要節點建筑外立面改造涉及臨街一側陽臺的,要按城市容貌標準封閉陽臺。 而對建筑外立面管理底線的把控,安全仍是核心。《若干規定》要求,建筑外立面不得擅自加設原設計以外的加大荷載等不安全因素的內容,附加設備、附加設施、飾品安裝面應堅固結實,滿足安全條件;安裝面強度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相應的加固、支撐或抗震措施。 讓新建建筑和周圍相得益彰,和諧統一,在展現個性同時,防止“千街一面”。《若干規定》要求,新建建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的造型、風格、色彩應符合城市設計要求,與周邊建筑和環境相協調,達到和諧統一的建筑整體視覺效果,體現地方特色。為此,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查新建建筑設計方案時,還將對外立面的造型、風格、色彩等進行同步審查。可以預見,今后設計元素在廈門建筑中將格外凸顯重要性,符合生態宜居、契合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的建筑,或將成為主流。 此外,針對過往建筑外立面管理責任人不明確、不作為、亂作為的局面,《若干規定》對責任予以重點強化明確。建筑外立面管理責任人,有責任保持建筑外立面的安全、完好、美觀、整潔,如發現外立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建筑外立面管理責任人,建筑為單一業主所有的,該業主為管理責任人;建筑為多個業主所有,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可以在管理規約中約定業主委員會作為管理責任人的代理人;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業主協商確定管理責任人的代理人并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備。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