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規今起實施 筼筜湖設垂釣區擴大禁釣范圍
2020-05-01 16:42:25? ? 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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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以跨省繳納,筼筜湖擴大禁釣范圍,更多電子數據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打官司……今日起,一批新規開始施行。 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 可跨省異地繳納 非現場交通違法一般指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闖紅燈、超速等行為被攝像頭拍攝后被交警取證的,違法停車后被交警“貼條”都屬于非現場交通違法。 5月1日起,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跨省異地繳納,在湖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試點實施,6月底在全國全面實施。車主既可以在代理銀行營業網點跨省異地繳納,也可以使用代理銀行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服務終端等方式繳納。 在湖區垂釣區外垂釣 或被罰款2000元 《廈門經濟特區筼筜湖區保護辦法》今日起實施。為保護湖區生態,加強秩序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湖區保護機構根據水域特點和安全條件,可以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垂釣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禁止在垂釣區外垂釣。在湖區垂釣區外垂釣拒不整改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在舊的管理辦法中,在筼筜湖區入水口等范圍設置了禁釣區。此次將設置禁釣區改為設置垂釣區,實際上是擴大了湖區禁釣范圍,同時要求對垂釣行為加強管理。 通信記錄等電子數據 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 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明確了電子數據范圍和審查認定規則。 依據《若干規定》,電子數據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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