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城市提升不留死角 查違治違絕不停歇
2020-09-24 20:01:15?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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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提升不留死角 查違治違絕不停歇 海滄區城市管理局通過深入貫徹“裁執分離”等機制,推進“兩違”綜合治理工作高效、穩健開展 東南網9月24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田圓 通訊員 尤惠卿)“這樣算下來絲毫沒有占到便宜,甚至可以說虧大了,以后我們也不敢亂搭亂建了。”14日,看著蔡某玉、林某福、王某通此前搭蓋的鋼架廠房最終還是被全部拆除,圍觀的居民忍不住感慨道。 這個位于海滄區嵩嶼街道鰲冠社區霞美新村26號東南側的一層鋼架廠房,占地面積1820.2平方米。2016年經土地衛星圖斑確認后,海滄區城市管理局已于2017年5月8日對該宗違建實施罰沒,責令沒收并處罰款。今年5月13日,嵩嶼中隊配合街道對該處發放清理搬離通知書。在聯合街道約談當事人進行多次宣傳勸導、巡查促拆后,9月11日,當事人開始自行拆除違建,目前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 通過深入貫徹“裁執分離”等機制,海滄區營造出堅決有力的“控新拆舊”氛圍,全區“兩違”綜合治理成效凸顯。數據顯示,今年第三季度,海滄全區共拆除違建16宗,面積18.5816萬平方米,拆后騰出土地26.7428萬平方米,拆后利用面積26.16651平方米,利用率為97.85%。拆除存在安全隱患違建5宗,拆除面積6689平方米,發放《安全隱患告知書》100余份。 早發現早整頓 精心守護村容村貌 8月17日,海滄區城市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巡查發現,有人在古樓村、馬青路附近私設消納場,硬化土地嚴重。中隊立即組織片組人員趕往現場,并責令當事人到達現場處理。 “任何人說情都沒用,我頂住壓力,你們放心干,要立即做好證據固定工作,依法從嚴快速處理。”現場,中隊長的話給了大家信心。之后幾天里,執法人員約談當事人,開具執法文書責令其限期改正。為了盡可能減少當事人的損失,中隊與當事人協商,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補齊并提供相關手續。 在協商未果,當事人提供不了合法手續的情況下,8月27日,海滄中隊執法人員對古樓3處違建進行整治,破壞性拆除非法硬化農用地兩處共2000平方米、集裝箱1個、鐵皮棚1處。 為了農業健康發展、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近一段時間,各街道主動聯合海滄區城市管理局,開展村容村貌提升整治行動。嵩嶼街道對石塘村村道和農貿市場、鰲冠社區農貿市場周邊村容整治,共拆除沿街違建和違法搭蓋鐵皮370余宗,拆除違章廣告牌2000余宗,拆除違建鐵皮和廣告牌總面積約5000平方米,拆除違法占用已征地塊范圍內違建1宗,面積137.7平方米。海滄街道針對漸美村、青礁村開展“全民動手 潔凈家園”行動,清理漸美村村道私設地鎖30個,拆除漸美村、青礁村村道兩側違章廣告橫幅35處、違章搭蓋鐵皮3處約150平方米。新陽街道對新垵中路的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勸導制止500余起,規范新垵村地攤經濟,拆除新垵中路“三亂”300余起。 堅持創新突破 “裁執分離”確保執行成效 “行政處罰若得不到及時實施兌現,等于白處、空罰,損害行政執法的社會效果,違法行為也得不到及時遏制。如今,有了法院的支持,我們的執法結果更好地實現了‘處罰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在一次違建拆除的現場,執法人員感慨道。 去年12月,經廈門市政府研究決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制定《關于規范和推進自然資源“兩違”類非訴行政案件“裁執分離”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對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或城管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復原狀以及沒收違法建筑物、責令交出土地”等行政處罰案件,法院審查后裁定準予執行的,由執行標的所在地區政府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的具體工作可以由區政府責成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 海滄區城市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裁執分離”既有利于發揮自然資源部門對案情熟悉的優勢,又利于發揮基層政府組織協調、信息收集、執法力量等優勢,實現資源互補、共贏,從而確保組織實施有效推進,在有效破解土地行政處罰“執行難”問題的同時,也對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為更好地守護土地發展空間,優化轄區營商環境以及改善人居環境,海滄區堅決貫徹“裁執分離”機制,切實加大違法用地案件查辦力度,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用地,依法作出限期拆除或沒收地上建筑物的處罰決定。 “零容忍”嚴打擊 “硬骨頭”違建被依法拆除 “要確保拆除行動的統一指揮,各行動小組嚴格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職責;東孚街道繼續做好穩控工作;城市管理局對拆除方案進一步細化,與街道共同做好強制拆除工作……”不久前,海滄區召開“兩違”工作專題會議,對東孚街道東瑤村一處違建的拆除行動各項準備工作提出相關要求。 該案件屬于2018年度“裁執分離”案件。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間,案件當事人陳某發擅自在東孚街道東瑤村瑤山東路33號西側占地建設,建成一幢二層框架結構建筑。其間,執法人員多次制止,并向其開具《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明確告知當事人陳某發其行為屬違法建設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并自行拆除。由于當事人拒不執行,2017年4月18日,海滄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行政裁定書》,準予強制執行。 制度作保障,啃下硬骨頭,多年的土地違法歷史積案清理終于被打開突破口。9月9日上午,海滄區政府組織拆除陳某發的違建房屋,海滄區城市管理局、東孚街道等多部門共計159人參加此次行動,動用履帶式炮頭2臺、消防車1部、救護車1部。市委巡察組現場指導,拆除過程安全順利,拆除房屋占地面積226.35平方米、建筑面積390.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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