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發布第7號通告 加強上海、長春、吉林入廈人員健康管理
2022-03-30 19:20:54?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劉學佳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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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30日訊(本網記者 鄒玒)30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2022年第7號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第7號通告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鑒于上海、長春、吉林等市已發布“非必要不離開本市”的通告,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加強上海、長春、吉林等市入廈人員健康管理。 1.對有上述城市旅居史的,3月30日以后入(返)廈人員,實施“7+7”,即:7天集中健康管理+7天居家健康監測。 2.有上述城市旅居史的,3月17日至29日期間入(返)廈人員,應立即主動向所在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實施14天(7+7)居家健康監測,并于前7天每天和第10、14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直至離開上述城市滿14天為止。前7天除了外出核酸檢測外,嚴格足不出戶;后7天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可點對點出行、上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外出檢測時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就近選擇檢測點。抵廈已超7天的,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二、加強入廈貨車司乘人員服務管理。全市各高速公路道口和國省干線站點,為入(返)廈貨車司乘人員免費提供“抗原+核酸”檢測服務(對持有入廈車輛通行碼的按有關規定執行)。貨主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督促上述人員在廈核酸每天一檢。上述人員在廈期間要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出行,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對不主動申報、瞞報、謊報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2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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