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11個路口設置勸導點 輕微交通違法兩種方式可代罰
2022-06-21 08:59:18?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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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違法兩種方式可代罰 廈門11個路口設置勸導點,輕微違法人員可選擇處理方式 東南網6月21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鄭麗金 通訊員 嬌軒)“您好,電動自行車是不可以在機動車道上騎行的,請過來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學習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近日,廈門交警在部分道路路口新增設了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推出行人、非機動車輕微交通違法“三不過崗”的處罰教育新舉措。 6月16日傍晚,導報記者來到蓮岳路與體育路交叉路口,在路口看到一頂遮陽傘,遮陽傘下面擺著一張桌子,桌子前面貼著“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標識,民警正站在路口執勤。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民警看到后,立即上前,引導男子到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登記其姓名等信息后,男子黃先生通過讀法條、學習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條款的方式接受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閱讀完法條,學習完電動自行車政策條款后,黃先生表示:“這種自主選擇處罰教育的方式非常人性化,我已經深刻認識到在機動車道上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危險性,以后我一定會遵守道路交通法則,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參與者。” 據介紹,交警部門通過前期在思明、海滄區試行路口設置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效果顯著,于6月19日起,在全市范圍內的11個路口設置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思明區公園東路虎園路口、蓮岳路體育路口;湖里區海天路華昌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口;集美區誠毅東路誠毅南路口、集源路盛光路口;海滄區濱湖北路海林路口、濱湖北路濱湖路口;同安區城南路銀湖中路口;翔安區舫山南路與翔岳路交叉口、新興路與祥福路交叉口。 思明交警大隊嘉蓮中隊民警黃坤鋒介紹,在設有文明交通教育勸導點的路口,民警發現行人及非機動車騎行人存在輕微違法后,對違反人員實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三不過崗”處理方式,違法行為人可自主選擇“接受處罰、現場觀看安全教育視頻15分鐘、參與交通勸導15分鐘以上”三種方式中的一種。“經過這一階段的教育勸導,頭盔佩戴率明顯增加了,行人過馬路闖紅燈的現象也少了,整體交通秩序好了很多。”黃坤鋒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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