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022-07-22 18:06:39?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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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能退?超額定金可以退 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恬)已支付的定金,能否要求退還呢?取消交易,訂金又能否退還呢?依據近期幾起相關消費糾紛處置情況,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日前發布消費提示,明確提醒消費者:訂金及超額定金均可退還。 今年6月初,關先生在微信上向商家預定一套別墅。該別墅規定活動有固定時長,一次性收費3200元。關先生為此支付了定金2000元。之后,關先生在另一個平臺上看到類似的別墅出租價格更實惠,遂向商家提出協商要求退還,但商家拒絕退款。 海滄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指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該別墅的租金為3200元,定金的20%即是640元,關先生支付了2000元定金,已超過合同標的費用的20%,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經過溝通調解,商家同意退還1360元。 吳小姐遇到的則是訂金糾紛。她在海滄區一家居店預定家具,支付了5000元訂金,后來因其個人原因不想購買,與商家協商退還訂金遭到拒絕。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介入調查后表示,“定金”和“訂金”雖然讀音相同,但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效力,一般情況下,消費者交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在交易成功時,訂金可充當貨款;交易解除時,訂金應返還。最終,商家退還了5000元訂金。 提醒>> “定金”和“訂金”差很多 “定金”和“訂金”法律效力不同。定金是一種雙向擔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則是預付款,是在合同正式生效前支付的預付款。當合同沒有履行時,如雙方對訂金沒有特別的約定,那么,訂金應當返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或開具收據時,要注意分清,遇到“定金一律不能退”之類的霸王條款,可及時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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