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一企業涉嫌“大爐小標”生產鍋爐被立案查處
2023-06-29 17:16:05?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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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封 實際容積150升 竟標示29.5升 一企業涉嫌“大爐小標”生產鍋爐被立案查處,鍋爐實際容積為標稱5倍多 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陳亮)海滄東孚一家企業涉嫌生產“大爐小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鍋爐,近日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這是我市近年查處的首起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產的案件。 近期,東孚市場監管所接外地市監部門移交協查函,稱轄區內一家企業涉嫌“大爐小標”,生產標示設計容積小于30升,但實際容積超過30升的小型鍋爐。執法人員迅速出擊,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突擊檢查。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數臺長方體設備,設備內有圓柱形鐵制爐腔。現場多張鐵制銘牌標示“蒸汽發生器 額定蒸汽壓力0.7Mpa 額定蒸汽溫度171℃ 額定水容量29.5L”等各項設計參數,和“D級蒸汽鍋爐(30L≤V≤50L),不需要安裝告知,并且不實施監督檢驗”等內容。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設備和銘牌予以查封。 由于該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外地,執法人員積極與當地市監部門溝通協調,請對方對3臺涉案鍋爐設備進行查封,協調檢測機構進行檢驗。經當地特種設備檢驗院現場測試,3臺鍋爐標示容積29.5升,實際容積卻分別達到48升、61.8升和150升,屬于典型的“大爐小標”行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大爐’是指設計(正常水位)水容積超過30升的蒸汽鍋爐,屬于特種設備,根據規定,制造單位應當持有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許可證。”執法人員指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構成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產活動,已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抓緊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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