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一公司垃圾混投還不改 處以10000元罰款
2024-02-23 09:02:58? ? 來源: 廈門晚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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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單 垃圾混投還不改 處以10000元罰款 廈門晚報訊(記者 李曉輝 通訊員 謝意淵 蘇豪)工地項目部修繕,產生的生活垃圾嚴重混投還不及時整改,被處以罰款10000元。記者昨日從海滄區城管局馬鑾灣中隊了解到,負責修繕的勞務公司已主動到中隊上繳罰款。這是海滄針對工地臨時施工單位開出的首張萬元罰單。 “廚余垃圾桶內,發現大量廢棄的衛生紙巾。”海滄區城管局馬鑾灣中隊執法人員在東孚街道東瑤南二路與東孚南路交叉口東北側的一處工地巡查發現,該工地項目部垃圾投放點存在嚴重混投現象。 據了解,工地雇用了一家勞務公司負責修繕工作,勞務公司人員將衛生間的廢棄紙巾收集起來,全部倒入廚余垃圾桶。 執法人員當天就通知負責修繕的單位負責人到場,開具并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一日之內改正。讓執法人員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執法“回頭看”,發現行為并未改正。 執法人員表示,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第五條第一項、《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10000元,并責令其必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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