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以河湖長制推動河湖長治
2024-03-18 09:15:41?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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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湖長制推動河湖長治 廈門不斷完善河湖長制法律法規體系,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廈門實現河湖長制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河湖治理正式邁上了法制化軌道。圖為海滄過蕓溪。(記者 張奇輝 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曉菁 通訊員 羅惠)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河湖保護引起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關注。他們建議,將每年3月30日設立為全國河(湖)長日。 早在2022年10月,廈門市就審議通過《廈門經濟特區河湖長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明確每年3月30日為廈門市河(湖)長日。這是廈門首部河湖長制專項法規,廈門市河湖長制從此有法可依。 以河湖長制推動河湖長治。一年多來,這部地方性法規推動廈門河湖治理與保護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為建設“高顏值廈門”和“生態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突破 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河湖治理與保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1988年3月30日,時任廈門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的習近平同志主持“綜合治理筼筜湖”專題會議,并在會上創造性提出“依法治湖、截污處理、清淤筑岸、搞活水體、美化環境”20字方針以及“市長親自抓治湖”和“建立治理工作責任制”等理念,成為今天河湖長制的雛形。 在筼筜湖綜合治理“20字方針”中,“依法治湖”居于首位。多年來,廈門以筼筜湖綜合治理為起點,積極開展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出臺了《廈門市河長制工作會議制度》《廈門市河長巡查工作制度》《廈門市河長制工作督辦制度》《廈門市河長制工作考核辦法》《廈門市河(湖)長制約談暫行辦法》《廈門經濟特區水資源條例》《廈門經濟特區筼筜湖區保護辦法》等制度規定。“守土有責,失職必究”成為各級河湖長的共識。 2021年以來,廈門積極推進河湖長制立法起草工作,開展課題研究、梳理現狀問題、收集資料、赴外地調研、成立立法起草專班……前后歷時10個月,當時的市水利局會同市司法局編制送審稿,報市政府審查通過,經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后成文并頒布實施。 《條例》共5章32條,以體制機制建設為核心,包括總則、管理體制、工作機制、監督考核、附則等內容。自此,廈門實現了河湖長制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河湖治理正式邁上了法治化軌道。 創新 建立“河湖長制+公檢法”聯動機制 初春時節,筼筜湖碧波蕩漾,白鷺飛翔……優美生態環境的背后,凝聚著一股強勁的司法力量。 在筼筜湖沿岸,市民總能看到 “生態警長”的身影。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依托“警長+湖長”機制,實施生態警務,全面打造打、防、管、治、建“生態警務護河湖”工程,助力實現河湖“生態綠”,并以“生態+”推動筼筜湖片區生態與產業深度融合、開花結果。 筼筜派出所建立起立體巡護機制,在河湖沿線建立了8個警務工作室開展24小時輪班巡護,實現了重點水域、重點路段、重點入湖口精準布防、高效巡防,守護河湖。 在五緣灣,湖里區建立“河長+警長”聯合管控機制,不斷完善機制體系,目前已建立起由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屬地各管理單位共同參與的五緣灣水域聯防聯控體系,進一步完善提升五緣灣片區水生態文明。 在許溪流域,集美區創新機制聯動治理,打造“河長+警長+駐區檢察室+駐區法官工作站”管理模式,率先在廈門市成立首個“駐區河長辦檢察官工作室”,強化水生態管護、流域治理等方面的檢察監督和司法支撐。 在同安區西溪汀溪支流流域,廈門建立全省首個跨區域集中管轄、廈門市唯一的基層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同安區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助力汀溪水庫、蓮花水庫等地表水保護工作,用法律武器維護水環境和水生態安全穩定。 如今,在廈門全域治水的工作大局中,公、檢、法齊上陣,織密織牢河湖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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