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試點綜合高中班 學生先讀高一再選擇普高或中職
2024-03-18 09:15:41?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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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將試點綜合高中班 學生先讀高一再選擇普高或中職 班級預設 ●各地原則上應由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組成聯合體申報(聯合體學校數量控制在 2—4所),并明確牽頭學校,也可以1所學校單獨申報。 ●綜合高中班可設在普通高中學校,也可設在中等職業學校。 招生錄取 ●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計劃中單列增設綜合高中班計劃,招生區域與區域內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區域招生。 ●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須對綜合高中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提出要求,確保生源質量。 課程設置 ●原則上以普通高中課程為主,開發具有綜合高中班特點的課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學分互認,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學習。 學籍管理 ●入學后原則上全部注冊為普通高中學籍,學生最遲可自愿在高一下學期期末前申請轉為中職學籍,學籍只轉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學籍的按原培養計劃執行。 東南網3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日前,福建省教育廳印發通知,將部署推進綜合高中班試點。綜合高中班學生入學后原則上全部注冊為普通高中學籍,綜合高中班的學生最遲可在高一下學期期末時,根據個人意愿選擇是否轉為中職學籍。 因材施教加強生涯規劃教育 從《通知》看,我省試點綜合高中班,是為突出因材施教理念,加強生涯規劃教育,引導學生結合自身興趣、能力與職業規劃等自主選擇適宜的發展方向,服務學生的全面發展、終身發展。《通知》說,綜合高中班試點旨在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優質多樣化發展,建立普職合作育人新機制,拓展學生成長路徑,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和發展需求。 關于試點班級的設置,《通知》要求,各地應選擇具備條件并有意愿的公辦高中階段學校開展綜合高中班試點任務。原則上應由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組成聯合體申報(聯合體學校數量控制在2—4所),并明確牽頭學校,也可以1所學校單獨申報。 綜合高中班可設在普通高中學校,也可設在中等職業學校,設在中等職業學校的試點班可設置為普通高中學校的教學點。 招生區域與區域內普高一致 關于招生錄取,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計劃中單列增設綜合高中班計劃,招生區域與區域內普通高中一致,不得跨區域招生。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須對綜合高中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提出要求,確保生源質量。 關于課程設置,《通知》說,試點學校要專門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將相關職業教育技術類課程與普通高中課程整合,原則上以普通高中課程為主,開發具有綜合高中班特點的課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學分互認,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學習。 關于學籍管理,綜合高中班學生入學后原則上全部注冊為普通高中學籍,學生最遲可自愿在高一下學期期末前申請轉為中職學籍,學籍只轉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學籍的按原培養計劃執行。學籍所在學校負責學籍事務管理,日常教學、管理及后勤等由錄取學校負責。 畢業要求按分流后相應學籍的管理規定執行,參加高考或高職分類考試:即選擇普高課程的學生保留普高學籍,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可參加普通高考;選擇中職課程的學生注冊中職學籍,通過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后可以直接就業,也可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通知》強調,嚴禁重復注冊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籍。此外,各地要加強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要建立健全綜合高中班辦學經費保障機制,在專項經費等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綜合高中班學生按相應學籍執行我省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現行收費及生均公用經費等政策,保障綜合高中班建設和運行。 省教育廳還透露,將探索建立綜合高中班的分類指導和評價機制,在各類評估評選等活動中將綜合高中班試點相關情況進行單獨考核;試點工作開展質量較高的,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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