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洋伏季休漁期后天開始 688艘漁船將回港“休眠”
2024-04-29 09:06:13?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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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艘漁船將回港“休眠” 廈門海洋伏季休漁期后天開始,8月16日12時前禁止收購、銷售、運輸非法捕撈的冰鮮雜魚 廈門日報訊 (記者 吳曉菁)從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廈門實施海洋伏季休漁,為期三個半月。廈門市海洋發展局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今年將繼續執行“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進一步加強海洋漁業資源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今年廈門伏季休漁漁船688艘 據悉,今年廈門市執行伏季休漁漁船共688艘(不含42艘正在更新、改造的捕撈漁船)。其中,捕撈輔助船8艘,刺網漁船679艘,拖網漁船1艘;思明區伏休漁船2艘,湖里區3艘,翔安區466艘,集美區175艘,海滄區42艘。 廈門市海洋發展局表示,伏季休漁的船只包括除釣具漁船外的所有作業船只,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特殊經濟品種可執行專項捕撈許可制度,具體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海域由相關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方案,逐級報農業農村部批準后執行。 伏季休漁期間嚴禁非法冰鮮雜魚交易 伏季休漁期間,廈門的活魚運輸船應當嚴格執行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運載捕撈漁獲物。各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嚴格審核轄區活魚運輸船有關情況,報市、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此外,伏季休漁期間禁止收購、銷售、運輸非法捕撈的冰鮮雜魚。 所有未參與自愿休漁釣具漁船、專項(特許)捕撈漁船等未休漁船,應當在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漁港集中停靠,并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港報告、船位檢測、漁獲物定點上岸等制度,嚴禁違反捕撈許可證關于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等規定進行捕撈。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建立上岸漁獲物監督檢查,并落實集中停靠監管措施。各區應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對違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漁船,按有關規定相應扣減漁業資源養護補貼。 強化對漁船的嚴管嚴控 伏季休漁期間,廈門將通過漁船點驗、隨機抽查和船位監視等監管措施,從源頭杜絕伏休漁船違規出海作業。具體來說,在全市范圍內推動落實漁船點驗常態化、制度化,精準掌握漁船動態;通過漁船通導系統,實時監視伏休漁船動態;科學安排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推進伏休漁船“雙隨機”抽查機制落實。 廈門市海洋發展局表示,對于查獲的在冊漁船,一律按照年度補助政策扣除漁業資源養護補貼;涉漁“三無”漁船一律沒收拆解;構成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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