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思明區公開選任224名人民陪審員
2024-06-13 09:06:43?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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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法院案件審理 歡迎加入“無袍法官” 思明區公開選任224名人民陪審員,報名時間截至7月12日 廈門日報訊 (記者 張珺 通訊員 賀立業)一起來報名參加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共同為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貢獻一份力量吧。記者昨日獲悉,思明區司法局、思明區人民法院和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近日聯合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選任224名人民陪審員,報名時間截至7月12日。 思明區2024年擬選任的224名人民陪審員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180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44名。有意者可在規定的時限內(2024年6月13日—2024年7月12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登記報名。 報名人民陪審員 需符合相應條件 根據規定,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年滿二十八周歲;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具有思明區戶籍或在思明區居住一年以上(由思明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的人員,若工作單位在思明轄區內,不受戶籍和居住地限制);7.熱愛審判事業,能按時參加案件審理工作,認真履行人民陪審員工作職責。 需要特別明確的是,三類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另外,有以下情形者也不可擔任人民陪審員: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多種方式結合 選任人民陪審員 據悉,此次人民陪審員的選任采取“隨機抽選”“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其中隨機抽選根據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由思明區公安分局從轄區內年滿28周歲的常住居民中,隨機抽選1120名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 在此基礎上,思明區司法局會同思明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對候選人進行初步核查,排除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思明區司法局通過全國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系統網絡平臺,采取發送手機短信和電話聯系等方式,征詢候選人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向,并告知人民陪審員的任職條件和權利義務。有參選意向的,可通過短信中的“鏈接”或掃描文末二維碼進入報名頁面報名,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并向思明區司法局現場提供相關書面材料。 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報名步驟為:1.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公民個人,掃描二維碼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并向思明區司法局或轄區內的10個司法所現場提供相關書面材料;2.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經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通過掃描二維碼,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登記表》,并向思明區司法局現場提供相關書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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