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擬設“嘉庚教育遺產日”
2024-06-21 09:07:24? ? 來源: 廈門晚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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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違法? 明確刻劃、遷移、拆除、新建、改建等多種違反規定行為 在保護措施上,本辦法要求市文物主管部門、思明及集美區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嘉庚教育遺產檔案;運用信息技術對嘉庚教育遺產進行三維數字化存檔。 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區域分為遺產區、緩沖區。禁止在遺產區或者緩沖區從事下列行為:未按相關導則要求設置店面門楣招牌;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壞不可移動的文物及歷史建筑;損毀監測設備、標識牌、預防設施等;擅自設置、移動、遮擋、涂改或者損毀保護標志;擅自遷移、拆除景觀環境設施;擅自改變院落格局、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新建、改建、擴建不符合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規劃的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 有違反規定者,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規定處罰。最高可對個人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如何傳承利用? 包括多種藝術表現形式及鼓勵、支持對遺產的活化利用 在嘉庚教育遺產的傳承利用上,包括音樂、體育、美術、文學等藝術表現形式;民俗節慶、傳統手工藝制作技藝等傳統生活方式;閩南文化、華僑文化、建筑文化等多元文化內容。 在宣傳推廣上,市人民政府、思明及集美區人民政府將通過舉辦文化周、體育賽事、研學旅行等方式,宣傳嘉庚教育遺產。另外,將每年的某月某日定為“嘉庚教育遺產日”。舉辦嘉庚教育論壇,加強與新加坡等東南亞國家以及其他海外華僑的聯系,促進嘉庚教育思想的傳播、交流與合作。 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采取下列方式參與嘉庚教育遺產的活化利用。如口授傳承、書面傳承、舉辦講座等方式;普查、整理、翻譯、出版與嘉庚教育相關的史料文獻、典籍、資料和實物;以項目協議的形式就不可移動的文物及歷史建筑開展活化利用;鼓勵開發、舉辦與嘉庚教育遺產相關的文化體驗活動等。 7月19日前 可通過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7月19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廈門市湖里區金山西路1號廈門市司法局立法處(郵政編碼:36100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議”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fj_xx@x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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