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個體工商戶可自主申報“名特優新”
2024-06-28 09:27:16?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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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可自主申報“名特優新” 廈門“量身定制”15條幫扶措施,改“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 東南網6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少蓉 通訊員 曾文婷 陳雪松)個體工商戶是廈門市經濟最微觀、最活躍的因素,也是與百姓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經營主體。目前,廈門市登記在冊個體工商戶超45萬戶,約占全市經營主體總量的一半,已成為參與推動廈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 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7個部門聯合印發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不同類型、不同階段的個體工商戶“量身定制”15條幫扶措施,改“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進一步激發個體工商戶活力和創造力,穩定生產經營。 劃分“三型四類”實行差異化幫扶 根據《實施方案》,分型是將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根據福建省分型判定指標,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三型。而分類,則是在分型判定基礎上,對已納入“成長型”“發展型”且誠信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通過自主申報或部門推薦認定,劃分為“名特優新”四類。 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實行基礎標準全國統一、分型標準以省為單位、分類標準以市為單位確定的方式。據此,在福建省個體工商戶分型標準的基礎上,《實施方案》配套發布廈門市個體工商戶分類標準,明確廈門市分類原則、來源、認定方式等認定程序,并逐項細化廈門市“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分類標準,體現廈門市特色元素,如“新閩菜”“名廚名菜名店”“鷺品”“廈門老字號”等,進一步呼應廈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及發展導向。 分類分型后,《實施方案》在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內,統籌各方面資源,對“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及“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提出15條針對性差異化幫扶措施,并配套細化辦事指引,確保方案落地后指向明確、可操作、快兌現。 自主申報“名特優新”認定流程公開透明 《實施方案》明確,個體工商戶分類認定每年定期組織開展一次。屬于“成長型”和“發展型”的個體工商戶,根據屬地原則,個體工商戶可自主申報為“名、特、優、新”四類中的一類,經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后認定。申報期為每年8月中旬分型判定結束后啟動,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類。次年1月1日起,各部門對認定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實施精準幫扶?!秾嵤┓桨浮窂娬{,在組織開展“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申報、認定等工作中,要嚴格遵循自愿原則,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程序,不得在分類認定、評估確認等過程中,向個體工商戶收費、攤派或索要財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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