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推行試點“招標+拍賣”組合土地出讓方式
2024-07-21 09:21:28? ? 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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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廈門市土地出讓方式有新變化。近日記者從市資源規劃局獲悉,今后廈門土地出讓可推行“招標+拍賣”組合出讓方式。 近日,市資源規劃局結合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出臺《廈門市“招拍復合”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以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土地供應模式,建立競爭性準入機制,實現“選商擇資”目標,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 據悉,《試點辦法》適用于廈門市城鎮開發邊界內各類城中村改造用地、低效再開發用地、成片綜合開發用地、軌道綜合開發用地、經市政府同意的采取“招拍復合”出讓的其他用地。 市資源規劃局介紹,所謂“招拍復合”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根據通過競買申請資格核驗后的有效申請人數確定出讓方式,分別采用“招拍復合”或拍賣的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當通過競買資格核驗的有效申請人達到N家(N≥3,具體數量由市政府根據項目、產業類型確定,于宗地出讓公告一起發布)或以上時,采用“招拍復合”方式出讓,按照“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先評審綜合評價方案,再進行現場競價,最后按綜合條件最佳者得或現場競價最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當有效申請人不足N家時,地塊采用常規拍賣方式出讓,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其中有效申請人為1家時,直接底價成交;無人報名或無人應價時地塊流拍。 市資源規劃局表示,相較于傳統的單一方式出讓,“招拍復合”優化為招標和拍賣兩種方式融合出讓,具有三方面亮點。 一方面,復合出讓可實現組合優化。當通過競買資格核驗的有效申請人達到3家或以上時,采用“招拍復合”方式出讓,先招標、評標、定標(綜合評價)后轉入現場競拍,最后按綜合條件最佳者得或現場競價最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另一方面,推行綜合評價,將強化“擇優選商”。據悉,綜合評價為招標環節的核心要素,由商務標、技術標兩部分組成,根據需要可增設加分項指標,政府可根據不同的場景應用需要,通過科學合理編制綜合評價方案實現“擇優選商”的目標。 此外,“招拍復合”出讓兼顧了政府引導和市場配置,招標導入綜合評價實現“擇優選商”,現場競拍則給予進入門檻的優商市場公平競爭的平臺,凸顯市場配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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