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筑牢法治防線 防治船舶污染
2024-09-29 08:48:24?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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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防線 防治船舶污染 《廈門經濟特區船舶污染防治條例》10月1日起施行,為推進船舶污染防治、破解濱海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難題提供“廈門樣本” 作為一座以港立市、因港而興的城市,廈門及時開展地方立法,筑牢船舶污染防治法治防線。 (資料圖/記者 王協云 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 通訊員 謝慧卉)廈門以港立市、因港而興。船舶污染防治作為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一環,對建設高顏值城市、健全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作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實踐地,廈門及時開展地方立法,筑牢船舶污染防治法治防線。 《廈門經濟特區船舶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規具有較多原創性、創新性、地方性條款,為推進船舶污染防治、破解濱海城市生態環境治理難題提供了“廈門樣本”。 立法過程 既“走出去”也“請進來” 凝聚各方共識 打造立法精品 密布的客貨運航線、密集的船舶流量、高度融合的港城布局,使沿海城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面臨較大的風險與挑戰。 廈門先行先試,落實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的新規定、新要求,聚焦海洋經濟發展實際和廈門海域船舶污染防治“卡脖子”問題,及時制定船舶污染防治條例。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賀菊英表示,構建具有廈門特色、滿足廈門實際需要的船舶污染制度體系,推動港航減污降碳協同發展,是廈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體現,是加強廈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必然要求,能夠為廈門加快航運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步伐、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濱海生態空間提供有力支撐,對持續推進廈門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機統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價值。 在立法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組織協調,按照“早溝通、早介入”的要求,既“走出去”,也“請進來”,積極拓寬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渠道,確保重要制度設計合法合理。堅持問題和結果導向,專項征求立法咨詢專家、基層立法聯系點、法律服務機構、相關部門企業的意見建議,深入碼頭實地調研,邀請國內外專家召開論證會,廣泛凝聚各方共識,不斷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實用性、針對性和前瞻性,從而打造立法精品。 歷經三次審議,2024年8月27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船舶污染防治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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