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載人出事故能免責嗎?法官:好意同乘可減輕責任
東南網-海峽導報10月6日訊(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遼遠) 好心幫忙無償載人,出事故也要賠錢嗎?昨日,導報記者從海滄區法院了解到,該法院剛作出了首例“好意同乘”的判決。 法官認為,雖然駕駛員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但由于本案算 “好意同乘”,因此,可適當減輕駕駛員的賠償責任。 法官說,不能過分打擊好意者的積極性,也應鼓勵市民心存好意,多做好事。 如今有車一族順路帶人已是常事。然而一旦出了車禍,乘車者受到了人身傷害,損失由誰賠償或補償?針對“好意同乘”引發的糾紛,目前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因此專家呼吁,應加快這方面的立法。 好意幫載人 遇車禍乘客死亡 原是好意,順路讓朋友搭車;卻遇不幸,路上出了車禍,乘車者身亡。 摩托車駕駛員阿宗因此很郁悶,他說,自己原本是出于好意才讓顏老漢搭車的,沒想到反而因此坐上了被告席。 2010年11月24日6時許,阿宗駕駛一部廈門車牌的摩托車,載著顏老漢由慈濟宮出來右轉駛入馬青路;與此同時,林司機駕駛一外地車牌摩托車,沿馬青路由東往西行駛。 突然間,“砰”的一聲,兩輛摩托車發生碰撞,坐在阿宗摩托車上的顏老漢受重傷,后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事故發生時,林司機駕駛的摩托車投保了交強險,而阿宗駕駛的摩托車沒有投保交強險。 事后,交警部門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阿宗和林司機對本次事故負有同等責任,而受害者顏老漢則沒有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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