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就在文化站工作?集美街道黨工委公示"擺烏龍"
東南網-海峽導報11月4日訊(記者 李立宇) 昨日下午,一份公示在網上引發熱議,根據公示的內容可以發現,當事人竟然在10歲的時候就已經在灌口鎮文化站工作了,而且一干就是兩年。隨后,記者從集美街道黨工委了解到,原來這是一個“烏龍”事件,已進行了更正。 公示單上發現“神人” 昨天下午1時許,一位網友在論壇上“曬”出了這份公示的照片,并通過標題 “集美盛光居委會牛人,79年出生,本科學歷,89年就開始在文化站工作。人才啊人才,趕緊提拔”,指明出處。 此帖一出,不到3小時,就引來近千網友“圍觀”,譏諷之聲四起:“人才啊”,“LZ你電視劇看得太少了,都不知現在流行什么,奧特曼呀”,“神童啊,廈門也有這樣的神童,應該學學,字都不會寫幾個,就能到文化站上班了,高”,“還好沒寫 1980年工作,十歲好歹比較好忽悠,人家家窮十歲賣報呀,要是一歲工作就真是神馬情況了”…… 不過,也有網友的反應比較中肯,認為是“現在一些機構……錯字多了去了”。 使用模板出錯已更正 這份公示上面,有“集美街道黨工委”的字樣,記者隨即聯系了該黨工委。一位陳干事在聽取記者的反映后,對此事十分重視。 陳干事馬上調閱了相關存檔材料,發現“主要個人簡歷”部分,第一行為“2002年到2004年,就職于一所大學網絡中心用戶服務部”,而非“1989年到1991年在灌口鎮文化站工作”;接下來的內容也與網上的那份公示照片完全不同。陳干事說,在公示完成后,社區黨總支才會將檔案材料存在集美街道黨工委,這份存檔材料應該是正確的。 至于網上為何會出現另一份公示材料,陳干事稱,可能是社區之前的公示出了錯,后來發現,改正過來了。 緊接著,記者又聯系了貼出該公示的盛光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小蘇稱:“公示材料有一個固定的模板,是使用的時候出了錯。” 據小蘇介紹,這是一份“由入黨積極分子被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公示,固定模板里有一份之前人員的簡歷材料,由于疏忽,忘記做更改了。公示貼出三四天后,就發現了問題,進行了更正,并重新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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