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木豆當紫檀賣牟利近20倍 "大明宮"被判退賠40萬
自費做鑒定 結果大跌眼鏡 今年3月4日,市民吳先生在湖濱北路育秀里臨街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買了一套價值20萬元的小葉紫檀沙發(fā)。吳先生說,在門店看樣時,他相中了一套樣品,但嫌尺寸太小,后在時任門店店長的帶領下,到漳州廠家相中了另外一套尺寸較大的10件套小葉紫檀沙發(fā),回到廈門后,就這套沙發(fā)的款式向大明宮下了訂,買價20萬元。吳先生回憶說,下單時,店長還在開出的發(fā)票中注明“如果有假,假一賠二”。 兩個月后,這套沙發(fā)如期被送到了吳家。起初,吳先生對于這套沙發(fā)很滿意,但自從“達芬奇家具”曝出造假丑聞后,吳先生對自家的這套小葉紫檀沙發(fā)也開始起疑心。為驗明真假,吳先生自費找到權威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了鑒定。結果顯示:這套小葉紫檀沙發(fā)材質其實是鐵刀木。事實上,小葉紫檀的售價大概是20萬-25萬元/噸,鐵刀木的售價僅為1萬元/噸,意味著這套所謂的“小葉紫檀沙發(fā)”只值1萬元左右。 索賠受阻 顧客怒告大明宮 拿到證據(jù)后,吳先生開始找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索賠,最終在工商部門調解下,大明宮“退一賠一”,即吳先生要回20萬元貨款并拿到20萬元的賠款。但是,大明宮法人代表張坤生在簽字后只同意支付10萬元賠款,稱“另10萬元要找其他股東拿,畢竟這家店有三個股東,我只是股東之一”。 “找一家公司買家具,卻要找不同的股東索賠,哪有這種道理。”吳先生拒絕。于是,糾紛升級。吳先生把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告到法院。 一審判決 大明宮構成欺詐 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分析認為,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作為銷售紅木家具的經營者,即使在不能確定家具材質的情況下,也不能胡亂保證所賣家具的材質品種。時任店長受商場雇傭,其銷售本案爭議沙發(fā)及承諾材質品種屬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由商場承擔,故認定該商場的行為構成欺詐。法院判處吳先生退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一套沙發(fā),商場退還吳先生貨款20萬元、賠償20萬元,即4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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