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嶼遭股民追討"夏新舊賬" 昨日股價大跌7.94%
東南網-海峽導報11月24日訊 (記者 吳強)雖然ST夏新如今變身象嶼股份(600057),但這家廈門公司卻依舊在為前身的“舊賬”而煩惱。因被股民追究舊賬,象嶼股份昨日大跌7.94%,跌幅位居兩市第一。 19原告索賠3487萬元 昨日,象嶼股份(600057)低開0.17元,之后股價一路下跌。截至收盤大跌7.94%,領跌A股,收報于7.07元/股。 這樣的慘跌緣于象嶼股份當日發布的一紙公告,公告稱,該公司已接到了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原因是楊建華等19名原告就與原夏新電子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起訴至廈門中院。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公司送達了多份《應訴通知書》。 根據公告,象嶼股份于2009年11月16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就原夏新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披露存在誤導性陳述、未如實披露銷售退回及未足額計提返利價保等虛假陳述的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罰,給予夏新電子及其相關負責人警告處分,并處罰款合計73萬元。楊建華等19名原告,分別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象嶼股份就前述虛假陳述違法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共計3487.5萬元。 不會影響象嶼股份利潤 在二級市場上,象嶼股份自11月3日以來展開一波上攻,周二股價一度上探7.98元/股,已接近前期高點。但沒想到前身ST夏新留下的“舊賬”,讓公司卷入官司中。 不過,象嶼股份昨日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訴訟產生的賠償債權屬于公司破產重整遺留未申報債權。破產重整管理人在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時對未申報債權的清償已做了總體安排,因此,預計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象嶼股份公告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是2009年11月17日,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投資者根據該處罰決定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訴訟時效,如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法定情形,應于2011年11月17日屆滿。目前尚不知原告何時提起訴訟,訴訟時效是否已過。象嶼股份在公告中表示,訴訟時效是否屆滿最終應以司法機構認定為準。 |
- 2011-10-31廈四大型國企季報報喜 象嶼股份前九月收入同比增三成
- 2011-08-29夏新脫胎換骨 象嶼股份重組上市
- 2011-08-20*ST夏新正式更名象嶼股份 5萬多股民有望解套
- 2010-11-02廈門象嶼保稅港新增4萬平米停車場 專供貨車停
- 2010-03-26*ST夏新起死回生 獲注象嶼集團16億優質資產
- 2009-11-18龍巖象嶼國際商貿物流園項目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