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鼓勵金融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廈門銀監局,廈門證監局,廈門保監局,有關金融機構: 經修訂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第13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廈門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金融業 發展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優化金融業發展環境,促進廈門金融業又好又快發展,推進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對在廈門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分別以下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法人機構: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金融機構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其中,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的獎勵。注冊資本在10億元以上(不含10億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200萬元的獎勵,獎勵最高限額2000萬元。 (二)區域性分支機構:獎勵100萬元。 (三)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獎勵100萬元。 (四)境外銀行代表處:獎勵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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