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已基本構建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推進跨越發展 實現“三個更加” 黨報記者宣傳貫徹省黨代會精神八閩行 通過多年努力和探索,廈門已基本構建了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基本滿足了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讓居者有其屋 東南網-福建日報12月14日報道(記者 林世雄 王珊珊 周思明) “百年好合結良緣,永結同心諧鸞鳳”。12月12日,廈門市第一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高林保障房居住區14號樓707室門口,大紅的“囍”字和對聯映入眼簾,濃濃的喜慶氣息撲面而來。屋里,戶主鄭金星忙著招呼大家吃他兒子的喜糖。 鄭金星是湖里區的一名環衛工人,早年他一家三口擠在祖上留下的面積不到8平方米的破舊老屋里。2007年,作為頭一批拿到鑰匙,住進依山傍海、兩房一廳新房的居民,鄭金星記住了一連串的數字:“新房面積59.3平方米,每平方米4160元,總價246688元。這些數字我一輩子都忘不掉。” 鄭金星家的變遷濃縮了被稱為“全國住房保障廈門藍本”的廈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成果。 讓居者有其屋。廈門市從2006年開始積極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工作,基本形成了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目前全市已規劃4.5萬套保障性住房,投放建設資金近60億元,已動工興建2.55萬套,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住房困難家庭已實現應保盡保。 分層次供應保需求 林小鶼是一名知青,2001年,她在上杭退休后返廈租房與大學剛畢業的女兒一起住。“一個月一千多塊的退休金只夠交房租。為了生活,我同時打了五份工。”回憶起當時的困境,林小鶼感慨萬千。 2009年10月,林小鶼住進了高林居住區19梯504號保障性租賃房。“我家母女倆,年收入5萬元以下,屬于中低收入群體,可享受政府70%的房租補貼。現在,我每月只要交303元房租,就能夠住上這么好的房子,真是做夢都想不到啊!”說到動情處,林小鶼禁不住淚流滿面。 廈門保障房政策實施,與兩個住房“夾心層”的出現有關。第一個“夾心層”是不屬于廉租住房申請對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但又買不起經濟適用住房的群體;第二個“夾心層”是不屬于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對象(即中低收入家庭)、又買不起市場商品住房的群體。 如何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在沒有任何經驗借鑒的前提下,廈門市在2006年春組團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隨后,首次提出了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并成立領導小組,專題研究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及實施辦法。 為了解決第一個“夾心層”問題,廈門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保障性租賃房制度,面向覆蓋面4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提供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為解決第二個“夾心層”問題,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保障性商品房制度,面向覆蓋面40%以上的非低收入無住房家庭,提供保障性商品房。 此后,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逐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以及為公務人員提供的過渡性住房、為人才提供的人才住房、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的陽光公寓、“金包銀”工程等組成的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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