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已基本構建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推進跨越發展 實現“三個更加” 黨報記者宣傳貫徹省黨代會精神八閩行 通過多年努力和探索,廈門已基本構建了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基本滿足了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讓居者有其屋 東南網-福建日報12月14日報道(記者 林世雄 王珊珊 周思明) “百年好合結良緣,永結同心諧鸞鳳”。12月12日,廈門市第一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高林保障房居住區14號樓707室門口,大紅的“囍”字和對聯映入眼簾,濃濃的喜慶氣息撲面而來。屋里,戶主鄭金星忙著招呼大家吃他兒子的喜糖。 鄭金星是湖里區的一名環衛工人,早年他一家三口擠在祖上留下的面積不到8平方米的破舊老屋里。2007年,作為頭一批拿到鑰匙,住進依山傍海、兩房一廳新房的居民,鄭金星記住了一連串的數字:“新房面積59.3平方米,每平方米4160元,總價246688元。這些數字我一輩子都忘不掉。” 鄭金星家的變遷濃縮了被稱為“全國住房保障廈門藍本”的廈門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成果。 讓居者有其屋。廈門市從2006年開始積極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工作,基本形成了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目前全市已規劃4.5萬套保障性住房,投放建設資金近60億元,已動工興建2.55萬套,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住房困難家庭已實現應保盡保。 分層次供應保需求 林小鶼是一名知青,2001年,她在上杭退休后返廈租房與大學剛畢業的女兒一起住。“一個月一千多塊的退休金只夠交房租。為了生活,我同時打了五份工。”回憶起當時的困境,林小鶼感慨萬千。 2009年10月,林小鶼住進了高林居住區19梯504號保障性租賃房。“我家母女倆,年收入5萬元以下,屬于中低收入群體,可享受政府70%的房租補貼。現在,我每月只要交303元房租,就能夠住上這么好的房子,真是做夢都想不到啊!”說到動情處,林小鶼禁不住淚流滿面。 廈門保障房政策實施,與兩個住房“夾心層”的出現有關。第一個“夾心層”是不屬于廉租住房申請對象、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但又買不起經濟適用住房的群體;第二個“夾心層”是不屬于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對象(即中低收入家庭)、又買不起市場商品住房的群體。 如何解決“夾心層”的住房困難?在沒有任何經驗借鑒的前提下,廈門市在2006年春組團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隨后,首次提出了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并成立領導小組,專題研究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及實施辦法。 為了解決第一個“夾心層”問題,廈門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保障性租賃房制度,面向覆蓋面4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提供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為解決第二個“夾心層”問題,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保障性商品房制度,面向覆蓋面40%以上的非低收入無住房家庭,提供保障性商品房。 此后,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逐步形成了包括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以及為公務人員提供的過渡性住房、為人才提供的人才住房、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的陽光公寓、“金包銀”工程等組成的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以人為本保品質 13日,在虎仔山莊一期建設工地的工程質量公示欄旁,廈門市市政建設開發總公司房建部經理林昌勇介紹說,為保證項目的高品質建設,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全面推行月檢制度,通過互相檢查,評分公示,獎優罰劣。 虎仔山莊一期租賃房,每戶都明窗明廚明衛,保證充足的采光;設計面積達0.7平方米的浮窗,有效地拓展空間;房間結構和戶型比例合理,設計科學。這是廈門市保障房安居工程以人為本建設理念的具體實踐。 在狠抓項目建設進度的同時,廈門市建設主管部門、代建施工單位始終將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在確定施工、設計、監理單位時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法進行公開招標;堅持項目專人負責和日常工作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市質安站等定期、不定期對項目工程質量進行檢查。 走進高林居住區,海風拂面,綠樹成蔭,小孩們在公園里游玩,老人們在樹下聊天。社區里,超市、診所、幼兒園、公園……一應俱全。 “要住得上,還要住得下。要讓住保障房的百姓們住得舒心、住得有尊嚴。”循著這條思路,廈門市保障性住房項目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層次、高水平的“四高”標準,在全市6個行政區選擇區位較好的地塊進行建設,在規劃選址上充分考慮商業配套、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社區服務、物業管理等公共設施建設,做到了配套齊全、適宜居住、便捷出行、方便居民。 規范“出入”保公平 “沒想到我這個外地人,也能住上廈門的保障房!”來自仙游的林雷是廈門保障房安居工程的受益戶之一。2009年,作為共同申請人,林雷和具有廈門戶籍的妻子申請到了高林居住區7梯1205號經濟適用房。 “選房分配公正公平公開,十分透明。選房前我就看上了靠東邊的房子,開始還擔心會不會被人開后門擠掉,沒想到公開搖號后,還真被我選上了!而且明年我就要當爸爸了,我十分感謝政府!”林雷臉上溢滿幸福甜蜜。 嚴格設置準入門檻、嚴格規范退出機制,是實現保障性住房公平公正和有效流轉的重要保障。廈門市根據不同的申請家庭制定不同的準入條件,只要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無住房家庭都可以申請,并實行家庭成員全員實名制,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資產和住房面積必須合并計算,且一個家庭只能申請一套,運作上實行嚴格的市區聯動的“五審、二監督、二級公示、多部門協查”的審核制度,保證了申請審核工作的有效性。同時通過立法建立起嚴格的退出機制,實現保障性住房有效流轉,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情況,騙購、騙租社會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申請資格,收回住房、責令退回租金補助款,五年內不得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截至目前,全市已審核公示2萬多戶,已有1.7萬戶選房,并已有1萬多個家庭辦理了選房手續陸續入住。此外,經審核撤銷或取消申請資格2200多戶,選房后按規定撤銷或取消資格的有694戶。 通過不懈努力和探索,廈門市初步實現了“三個基本”:基本構建了全覆蓋、分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基本滿足了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基本實現了嚴格準入、規范退出,逐步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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