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偽造前妻簽名向銀行貸款12萬 賴賬3年不還錢
東南網-海峽導報12月15日訊 (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林榮堂)近日,曉鳳(化名)被銀行告上法庭,因為她前夫拖欠貸款逾期不還。 銀行說,她前夫在辦手續時提供的《配偶聲明》中,有曉鳳的簽字。但曉鳳說,當時已經離婚了,她怎么可能為對方貸款而簽字呢?貸款買車只還8期 據了解,2008年8月4日,趙先生與某銀行同安支行簽訂了《個人一手自用汽車貸款合同》,借款120000元,用于購買北京現代牌黑色汽車,約定借款期限至2011年8月7日止,共分36期還款。 但是,趙先生只償還了8期,從第九期開始,他就沒有按約定還款付息。隨后,銀行屢次向趙先生發出《催款通知書》,其后趙先生仍未依約還款。 無奈之下,銀行將趙先生以及他的“配偶”曉鳳一起告上法庭。銀行起訴說,趙先生簽訂合同時,提交了配偶曉鳳的聲明,以證明曉鳳同意為其貸款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因此,曉鳳應該對趙先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前已經離婚 但曉鳳反駁說,她與趙先生已不是配偶關系,雙方于2008年2月22日,也就是在趙先生辦理這一貸款前幾個月已經在廈門市湖里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經鑒定,趙先生提交給同安支行的聲明上“曉鳳”,其實并非曉鳳本人簽具。因此,銀行最終撤回了對曉鳳的起訴。 近日,同安區法院針對銀行狀告趙先生一案作出判決,要求他立即償還93333元欠款及利息、罰息,否則,銀行將有權對他的北京現代汽車進行拍賣。 法官提醒說,銀行在審查辦理貸款手續時,應該一律要求配偶本人到場確認,便于核實身份情況。而且,必要時,銀行可以請求公安、民政等職能部門協助查詢相關信息。 相關報道 男子偽造前妻聲明忽悠銀行貸款12萬 買車3年不還錢 廈門網-廈門商報訊(記者 楊洋 通訊員 林榮堂 陳妙容)購車人拿著妻子一份書面聲明稱其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看似符合按揭購車的程序也具有法律效力,殊不知銀行被“忽悠”了。面對筆跡鑒定事實,銀行只能撤訴。 2008年8月,趙某按揭買車,與某銀行同安支行簽訂了個人一手自用汽車貸款合同。按照貸款程序,在合同簽訂時,趙某有模有樣地提交配偶阿麗(化名)的聲明,稱其同意為該貸款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因為阿麗本人當時沒有到場,同安支行要求趙某尋找律師為聲明見證。后經律師為上述聲明見證后,同安支行與趙某簽訂個人一手自用汽車貸款合同,趙某順利貸款12萬元,購得現代轎車一部。 3年后,因趙某逾期未償還貸款,同安支行起訴趙某及阿麗,要求兩人連帶償還借款。不過,阿麗卻稱她與趙某早已于2008年2月22日辦理了離婚手續。經筆跡鑒定,趙某提交給同安支行的聲明,落款并非阿麗本人簽具。因此,同安支行只能撤回對阿麗的起訴。 ? |
- 2011-12-08工廠賴賬被強制還錢 銀行申請抵押借款合同公證
- 2011-11-16擔心借款人賴賬跑路 廈門民間放貸人也"惜貸"了
- 2011-11-14男子酒后承諾替朋友還債打欠條 酒醒賴賬成被告
- 2011-10-24江蘇沭陽重金懸賞招商后賴賬 400萬獎金只發30萬
- 2011-10-18鄧建國因賴賬不還被刑拘15天 存款僅有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