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今年新建160個居家養老中心 預計11月投用
服務內容 安全保障服務,主要通過以通電話、走訪、探視等方式,加強對空巢老人的幫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況時,能得到及時、快捷、有效的救助。 生活照料服務,包括日間托老、購物、配送餐、陪護等服務和洗衣、打掃衛生、家電維修等一般家政服務。 醫療保健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臨終關懷、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文化娛樂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學習和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和組織健身團隊等。精神慰藉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鄰里交流、談心溝通、心理咨詢等服務。 其他則根據老年人不同年齡及不同生活狀況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各類服務。 服務對象 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的服務對象為居住在本轄區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根據不同情況,分為無償或低償服務對象、有償和志愿服務對象。無償或低償服務對象由政府以發放服務券等方式購買服務,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標準及結算辦法由各區政府自行確定。 1.無償服務對象。主要包括年滿60周歲、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區無子女照顧的低保老人、重點優撫對象、“三無”老人或“五?!崩先?、革命“五老人員”以及百歲老人等。 2.低償服務對象。主要包括以下老年人: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區居住生活的老年人);②未享受民政各種救助的70周歲以上空巢老人;③有一定經濟來源但生活仍很困難的老年人。 3.有償服務對象。有經濟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門照料等服務的老年人,以自費的形式購買服務。 4.志愿服務對象。社區內所有老年人,重點是空巢、高齡、病殘老人,由志愿者上門提供服務。已先期對無償、低償服務對象實行購買服務的區,可繼續執行區里的相關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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