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一國有房企經理受賄 揭開"內部認購"潛規則
一條短信 回扣20萬元 “我爸給他發的短信中,問他是不是錢的原因,如果要錢就說,錢不是問題。”據小陽說,王副經理收到短信后,和老陽談好,幫忙取得店面認購權,但要收20萬元。 老陽一口答應下來,因為他很清楚,這個店面一旦拿到,可以多賣60多萬元。 談好“回扣”后,很快,老陽就拿到了店面的認購權。這時,小陽開始出馬,向客戶推銷了。 小陽說,沒過幾天,她就找到了一位愿意出高價買店面的客戶李總(化名)。當時,小陽向李總坦承,這個店面一手的合同價是每平方米16800元,但是,出價要賣每平方米23200元。因為,其中的差價要分給“有關系的人”。 李總同意接受這樣的高額差價,因為當時在他看來,23200元還是比市場價劃算的。于是,李總付了68萬多元的差價給老陽。隨后,小陽帶著李總去售樓處簽合同。 在這筆交易中,中介是一大贏家,老陽收到68萬多元后,給了王副經理20萬元,其余的就是贏利了。而小陽,也收了李總一筆中介費。 一個舉報 揭開黑幕 王副經理說,他收到20萬元后,也提心吊膽了一陣。但是,一段時間后,他以為交易已經成功,事情已經過去,就拿著20萬元去買了銀行理財產品。 但是,王副經理和中介都沒想到,購房人李總會向紀檢部門舉報。 原來,李總買房后,對店面的戶型和格局不滿意。而且,他覺得合同價和實際購買價差距太大,再加上購房合同上是寫著老陽和李總兩人的名字。因此,李總要求老陽承擔以后的更名費用,并退還差價。 但是,已經拿了錢的老陽一口拒絕了,這才引發了李總不滿,最終投訴到該國有房企和紀檢部門。 得知李總投訴后,王副經理嚇出了一身冷汗。他立即找到老陽,全額退還之前收受的20萬元賄賂款。他還要求老陽,趕緊把全部差價都退給李總,但為時已晚。 經檢察機關調查,王副經理利用認購權謀私利的行為不止一次。早在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初,王副經理就利用職務便利,先后為余某提供4套一手房源的認購權,事后收取好處費人民幣36000元。另外,2005年時,王某還利用其負責公司外圍銷售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廣告公司回扣100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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