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全市村居組織年內換屆選舉 8種人不能作候選人
東南網-海峽導報6月8日訊(記者 黃智敏)5月18日,全市村居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召開后,廈門市村居換屆選舉工作全面啟動,目前各項工作正有序推進。昨日,導報記者就此項工作有關情況采訪了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村居換屆辦副主任張鴻平。 總體安排 9月中旬前基本完成選舉工作 問:本次換屆選舉工作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居)黨組織領導班子、村(居)委會成員,推選產生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組長,村(居)黨組織換屆選舉和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要有機結合,一般先進行黨組織換屆選舉,再進行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同時,同步進行村務監督委員會等配套組織的換屆工作。 問:本次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時間怎么安排? 答:換屆選舉工作5月份正式啟動后,總體上要求在2012年10月底前基本結束,其中投票選舉工作在9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城市社區換屆選舉工作可適當提前。 問:本次換屆選舉工作中,各級機構分別承擔什么樣的職責? 答: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各級都負有重要責任,宏觀指導在省,政策協調在市,督促檢查在區,具體落實在鎮(街)和村(社區)。 優化結構 全面提高“兩委”成員素質 問:目前,村干部學歷水平較低、年齡較高的現象還比較突出,今年換屆對此有什么要求和措施? 答:我們要求積極組織、引導優秀大學生村官、優秀群團組織負責人參加村“兩委”換屆選舉,各區都要努力實現有一定數量的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成員。逐步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村“兩委”負責人的比例。大力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力爭村“兩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歲以下成員。 問:廈門市社區數量是村數量的兩倍多,承擔著大量工作,如何通過換屆選舉,提高社區“兩委”成員素質? 答:我們要求社區“兩委”成員候選人提名的資格條件,同時符合廈門市社區工作者管理的有關規定,就是為了進一步提高社區 “兩委”成員的素質。同時,提倡社區“兩委”成員與業主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鼓勵社區民警、群團組織負責人通過民主選舉程序擔任社區居委會成員,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或退休黨員干部、社會知名人士以及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參與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經過民主選舉擔任社區居委會成員。 紀律監督 候選人要作出“三承諾” 問:候選人“三承諾”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一是候選人公平競職承諾制度,候選人應就遵守換屆選舉紀律、依法公平參選、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向黨員、群眾作出承諾,嚴禁私自開展競選活動、拉票、賄選、隨意許愿和攻擊他人等不正當行為。 二是創業承諾制度,候選人要圍繞本村(居)發展目標,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向黨員、村(居)民作出承諾;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居)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居)民提出的問題,增加選舉人對候選人的了解,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 三是辭職承諾制度,候選人應承諾當選后,若出現違法違紀、不能正確履職或群眾評議差等情形的,主動辭去職務。鎮(街)要加強審核把關,特別要防止不切實際的承諾和把個人捐助村(居)公益事業與選舉掛鉤。 競職承諾書要存檔備案,并在黨務、村(居)務公開欄公布,接受黨員和群眾監督。 問:今年對村(居)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主要有哪些規定? 答:今年,各區均成立村(居)級組織換屆選舉監督委員會,負責候選人的資格確認、信訪件辦理、各類選舉爭議調處及干擾破壞選舉行為、賄選等違法違紀案件查處等工作。堅決防止和糾正宗族、家族、宗教等各種勢力干擾村(居)級組織換屆選舉,堅決依法依紀查處嚴重損害黨員、群眾民主權利和破壞選舉的行為,堅決制止利用委托投票、代寫選票等形式徇私舞弊,堅決制止候選人及其親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錢、財物或其他利益收買本村(居)選民、選舉工作人員或其他候選人的賄選行為。嚴禁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干涉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對參與或者慫恿選舉中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打砸票箱、撕毀選票、沖擊選舉會場等違法手段破壞、妨礙選舉的行為,以及對控告、檢舉選舉違法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以違法操作、賄選等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參選資格,已經當選村(居)“兩委”成員的,其當選無效;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什么是嚴肅村居換屆紀律“十嚴禁”? 答:1.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篡改選舉結果等不正當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嚴禁以砸毀或搶奪票箱、撕毀選票、沖擊選舉會場等手段破壞和妨礙選舉正常進行; 3.嚴禁參與或指使他人操縱選舉、避會抵制、跟蹤監視、虛假委托等不正當行為; 4.嚴禁利用張貼、散發傳單、小字報,發送手機短信,在網絡等媒體制造、傳播不實消息或采用攝錄手段泄露寫票內容等方式擾亂換屆選舉工作; 5.嚴禁編造、傳播謠言,或利用虛構證據等行為誣告陷害或侮辱誹謗他人; 6.嚴禁以送錢物、宴請、安排消費活動或以各種名義為黨員、登記選民發放各種福利,以及采取口頭承諾選舉后給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薦和選舉中拉票、賄選等非法行為; 7.嚴禁阻撓對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調查和處理,或對換屆選舉中就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舉證、控告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8.嚴禁在換屆前頻繁接轉黨員組織關系、突擊發展黨員; 9.嚴禁前任人員在換屆后不交印章、不交賬本、不交檔案、不交事務等; 10.嚴禁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妨礙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正常開展。 問:市村居換屆辦如何聯系?違法違紀行為如何舉報? 答:廈門市村居換屆辦設在湖濱北路67號原市委黨校8號樓一樓,郵編361012。聯系電話:綜合指導組5359818,宣傳報道組 5359929,執法信訪組5359976。對村居換屆選舉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歡迎來電來信舉報。舉報電話:5359976(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 3:00-5:30),舉 報 郵箱:xm5359825@163.com。 候選人 黨組織換屆選舉試行“三推一選” 問:請介紹一下村居黨組織換屆選舉中的“三推一選”? 答:在村居黨組織換屆選舉實行“兩推一選”的基礎上,今年試行“三推一選”方式,增加組織推薦環節,即通過群眾推薦、黨員推薦、組織推薦、黨內民主選舉的“三推一選”方式,選舉產生村(居)黨組織委員,具體由各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操作辦法,可選擇一定數量的村(居)進行試點。條件成熟的村居黨組織,直接推行“公推直選”。 投票工作 村委會選舉可以委托投票 問:投票選舉能否委托投票? 答:《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能回村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過二人。委托人或者受委托人應當自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公布之日至選舉日前五日內到村民選舉委員會辦理委托手續,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進行審核并于選舉日的二日前將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單予以公布。未經上述程序和超出時限的,委托無效。 近親屬即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城市社區居委會選舉不得實行委托投票。 問:戶籍不在本村的公民能否參加本村選舉? 答:《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書面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應當予以進行選民登記。但必須出據不參加戶籍地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正式證明。 問: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如何要求? 答:村務監督委員會由三至五人組成,主任由委員會成員推選產生。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村財會人員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其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村務監督委員會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要教育引導選民將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熱心公益,能充分履職、發揮作用的人員選進村務監督委員會。提倡將村黨組織書記按照選舉程序選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并推選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 問:城市社區居委會選舉方式有何改進? 答:在原有的基礎上,穩步擴大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覆蓋面,各區要有20%以上的城市社區居委會實行直接選舉,20%以上的城市社區居委會實行戶代表選舉。 不能作為候選人的“八種人” 1 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選舉日前五年內違反土地法律法規,被土地主管部門立案,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的,或者違反村民自治章程造成不良影響的; 2 選舉日前五年內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多生育或婚外生育的; 3 正在服刑的,或者受開除黨籍處分、刑滿釋放、緩刑期滿或解除勞動教養未滿五年的,或正被紀檢、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4 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聚眾賭博,被公安機關立案,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的; 5 利用宗派勢力甚至黑惡勢力等干預農村、社區正常工作,被公安機關立案,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的; 6 用各種方式操縱、干擾選舉或者賄選,被公安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的; 7 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差,不履行法定義務,在群眾中沒有威信的; 8 不符合其他黨內規定要求和國家法律法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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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5-19廈門市村居組織即將換屆 8類人不能當"兩委"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