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車輛定損中心 本報記者 施辰靜 攝
東南網-福建日報6月20日訊 (記者 謝嘉晟 實習生 田園 陳韻/文 本報記者 施辰靜/攝)保險公司要求所有事故車輛統一在一個地點定損,沒想到卻引起了廈門車商的極大反彈。在廈門十多家產險公司制定的“秘密協定”強制推行半個月后,廈門近50家4S店車商突然集體發難,要求恢復原狀,仍由保險人最終決定是否就近定損。
對于統一定損,相關各方似乎都有充分的理由,保險的說法是“為了杜絕騙賠”,車商的解釋則是“費時費力”。在廈門市政府的牽頭下,相關各方已經三次協調,但至今未能達成共識,保險人是否應該擁有最終選擇權成為幾方爭議的焦點。
統一定損
惹部分車商反彈
半個月的磨合,由于依然無法適應“統一定損”,6月4日,廈門近50家汽車4S店終于坐不住了。在信達、建發、盈眾等幾家汽車4S店的牽頭下,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的多數成員聚集在信達豐田4S店,公然聲討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要求取消“事故車輛統一到廈門拆檢定損中心定損”新規,保留他們可以繼續在本4S店定損的權利。
車商的“動靜”很快驚動了廈門市政府。在公然聲討的次日,廈門市政府派出人員,專門組織了有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廈門市保監局、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廈門市工商局、廈門交警和廈門糾風辦等部門共同參與協調此事。
有意思的是,在這個事件中,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和廈門市保監局,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和廈門市工商局,以及處于事件核心的廈門拆檢定損中心和廈門交警,大致組成了三個不同立場的利益群體。
據悉,由于各執一詞,首次協調未果,市政府一方責令廈門工商局、保監局和交警三方共同牽頭,繼續協商,盡快拿出解決方案。于是,在6月6日、6月12日,幾方又進行了兩輪協商,但同樣未果。
記者了解到,最后的兩輪協商實際上變成了以廈門市工商局為首的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和以廈門市保監局為首的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之間的“討價還價”。不過,三次協商還是達成了一些共識,包括能夠現場定損的就現場定損,不能現場定損就與保險人協商是否進定損中心定損,此外,在島內島外增加定損點。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一旦保險公司和保險人之間出現爭執時,誰說了算?
廈門市工商局一方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應該享有最終選擇權,因此,最后應該是保險人說了算;但廈門保監局一方對此并不認同。
由于爭議未果,牽頭各方又把難題踢給了市政府。6月13日上午,記者采訪廈門市工商局專業市場分局局長嚴立群時,嚴立群正準備匯報材料,要把此事交由市政府最后定奪。
爭議緣起
保險公司自定新規
盡管是否統一進廈門市拆檢定損中心定損尚存爭議,但事實上,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要求“事故車輛統一進定損中心”的規定已在實施當中。
據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常務副會長陳秉躍稱透露,早在3月底,廈門的一些汽車4S店就陸續接到了來自保險協會的告知稱,從4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再對車商提供上門定損服務,車輛定損統一集中到位于廈門機場北區的廈門市拆檢定損中心。保險公司對此的說法是“杜絕騙賠”。由于遭到這些車商們的指責和反對,4月1日起執行新規的事情便不了了之了。
但到5月17日,車商們又一次接到保險公司的通知,通知明確,執行新規的時間從5月18日起。隨著駐店定損人員的撤離,車商們意識到,“這一次保險公司不再跟他們商量了”。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18日之前,廈門的10多家財險公司曾經秘密訂立了一份協定,要求各保險公司不再為車商提供上門定損服務,違者一臺罰款2萬元。
感覺無力回天的車商們“被參與執行”保險新規,原來做好“既來則安”打算的車商,在體驗了半個月的“統一定損”后,才發現了問題的不妙:原本一家店一天可以定損5-6臺車,現在都集中到定損中心后,由于要排隊等候,一天只能勉強定損2臺車。并且,定損中心沒有拆解設備,車商在多派出人員之外,還經常要自帶拆解設備,人力成本大大增加,人員需求也一下子暴增。
在公然聲討廈門市保險行業協會前,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已經先找了主管他們這方市場的廈門市工商局,希望首先能爭取到廈門市工商局的支持。
對此,嚴立群表示,在這場圍繞“統一定損”的爭議中,工商局可能是唯一一方沒有利益關系的,但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保險行業協會出臺這紙規定,沒有與車商進行協商,違反了我國《消法》公平公開的原則。
利益不同
消費者成擋箭牌
在彼此看來,相關各方其實都各懷心事。
公開的資料顯示,2003年11月,廈門正式啟動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此舉為全國首創,有效提高了交通事故的結案速度。6年多來,定損中心經歷了3次遷址、擴建。現在的廈門市保險事故車輛拆檢定損中心位于高崎機場北側保稅區航空港工業與物流園區內,由廈門的產險公司和廈門交警部門共同投資興建,占地面積為10009.7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3881平方米,總投資約6000萬元,去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按照設計,廈門的10多家產險公司全部入駐,共派駐工作人員128名,與233家修理廠簽訂了合作協議。
有車商指責并擔心,統一定損只是第一步,接下來保險公司可能還會把車險銷售和修車服務都并到定損中心去,這對于車商們來說損失巨大。僅代理車險銷售一塊,在此次聯合聲討的近50家車商中,多的年代理銷售金額可達8000萬-9000萬元,代理費7%-15%不等,而修車所帶來的效益更加驚人。
事情發生后,廈門多數產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和保監局均選擇了“不表態”。但仍有不愿公開身份的產險公司坦言,大家各有立場,保險行業協會和汽車流通協會其實都是在盡力維護自己的利益。“對保險公司來說,原來派駐車商的定損人員,現在可以大大縮減,這可以節約經營成本。”
盡管利益相關各方也都反復強調,“大家都是為了廈門交通暢通工程的需要,為了消費者的需要”,但消費者似乎并不都買賬。
記者調查發現,對于集中統一定損,消費者中有支持有反對,原來就在4S店中定損的車主們,擔心轉移到定損中心后路程偏遠太麻煩;一直在一些非4S店維修的車主則表示“無所謂”。因為一直以來,發生事故后,都是全權委托修理廠代為定損,所以,在哪定損,那都是修理廠的事情。
解決之道
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眼下,廈門市政府對于這場爭議還沒給出結果,但如何解決這場爭議,已是見仁見智。
廈門順邦達修理廠陳姓師傅的觀點頗具代表性。陳師傅認為,統一定損對原來4S店的影響會比較大,但這些4S店代表的只是窄眾群體,這些4S店的習慣也都是保險公司寵出來的,上門定損是保險公司為這些優質客戶提供的一種增值服務。作為消費者,有權選擇保險公司,也有權選擇修車廠,因此,關鍵不在于是否統一定損,或是在哪里定損,而在于保險公司或者修理廠能夠為付錢的保險人提供什么樣的服務。
在這點上,嚴立群認為,利益各方應該正確處理好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和行業利益之間的關系,在他看來,首先應該是公共利益優先,其次應該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
廈門交警支隊的一位人士指出,廈門創新了“簡易事故模糊責任認定”之舉后,事故車輛停留在路面上的時間大大縮短,這保證了交通的順暢。而保險公司均分責任,在這點上確是做出了犧牲。但如果把現場定損作為首選,這是歷史的倒退,意味著“簡易交通模糊責任認定處理”的創新模式被推倒重來,最后影響的又是交通。
集美大學金融學博士、副教授王金安指出,市場經濟的事情最好的方式還是交給市場去解決,產險公司統一一種商業模式,這可以視為一種行業壟斷,這既不利于市場充分競爭,也不利于提升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市場經濟環境下,應該是鼓勵放開、鼓勵競爭,把消費者的選擇權交給市場,保險規定是一種企業行為,代替不了行政命令。保險公司希望保險人統一定損,那么保險公司要應該做的則是更多地考慮采取什么樣的方式,才能把保險人吸引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