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區扶持電子商務企業最高獎350萬
本報訊(記者 戴懿 通訊員 鄭海龍)近日,思明區政府出臺“關于鼓勵扶持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規定”,企業最高可獲獎勵350萬元。 此政策的扶持對象為注冊、納稅在思明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專業服務企業。 根據規定,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自2012年起三年內,可獲得按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區級稅收的80%的獎勵。企業新建獨立電子商務應用網站實現網上交易、在線支付,思明區將按企業當年實際繳納區級稅收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總部位于思明區的企業擁有或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并實際開展第三方支付業務的,思明區給予企業350萬元的獎勵,分4年予以兌現。自企業取得許可證的當年獎勵50萬元(2012年以前取得許可證的獎勵年限從2012年算起),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獎勵100萬元。 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專業服務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年工資薪金收入形成的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及以上的,參照思明區總部型企業優惠政策,可享受個人所得稅獎勵。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思明區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也在房租上給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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