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房只賣"使用權" 變種小產權房隱患繁多
變種小產權房隱患多 據記者調查,在全國,這樣“無名無份”的房子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和體量。無論入市形式有多花俏,究其本質,還是變了臉的“小產權房”。買這種房子有沒有風險?365地產家居網新聞中心主任郭紅兵一語中的,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其實是小產權房的變種?,F在隨著房地產調控壓力的增大,很多開發商原來想通過拿到非上市交易的土地,再通過土地變性來上市,這一條路被我國嚴格的房地產管理政策所控制,現在只能打一個擦邊球,繞過土地性質變更這條路來運作。 郭紅兵:這類土地大致來說,可以看到這樣幾種土地性質:一般來說,都是社會福利性質供應的土地,委托開發商建設一些社會公益福利項目;另外一類以農業產業園方式出讓建設的項目;還有就是一些工業用地項目,這些都不是商品住宅用地,按說在商品住宅市場都是不可以出售的。 郭紅兵提到,這種類型的小產權房,存在的隱患非常多。如果開發商銷售完畢的話,整個的資金和利潤都會收回。但是卻把后面的一些不確定因素,就丟給了長租或者購買房子的普通購房者,實際上這是一種風險的轉嫁。 郭紅兵:比如說長租期,在這么長的時間段內,是否開發企業還存在,土地性質有沒有可能發生變化,這些無法做一個長期的判斷;流通方面也受到很大的阻礙,你在銷售過程當中,也沒有法律能夠去保護你,因為我們國家的二手房銷售政策,必須是在房產主管部門有登記的房產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而這些房產往往是一個大證捏在開發商手中,個人想出售的話,賣家就要掂量掂量。 經濟學家、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馬光遠認為,變種小產權房如果建在耕地有可能面臨拆遷的風險,而假借養老、養生項目,則有可能被有關部門處罰。目前,小產權房政策并不明朗,變種的小產權房也在打政策擦邊球,目前要緊的是盡快出臺小產權的治理方案和政策。 馬光遠:小產權房有一個特殊的歷史背景,不可能一棍子打死,集體用地無法直接流轉,治理小產權房不僅僅是治理產權問題,更重要的是土地問題。如何讓農民和集體從土地流轉中獲得收益,要提上日程。 (記者車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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