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大佬吳乃仁被控詐領交際費 無罪定讞
東南網9月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前臺灣證交所董事長、民進黨大佬吳乃仁被控在2004至2006年間,協助時任“內政部次長”的顏萬進詐領交際費一案,臺灣高等法院昨(4)日判吳乃仁無罪定讞。 法院認為,證交所對于董事長業務聯系費用未有明確規范,吳乃仁為擴展人際關系出現宴請、招待、饋贈的行為,與公司日后事務推展并非毫無關聯;因此吳乃仁本于董事長一職的裁量權,依照往例核銷相關費用,并無不法。 “高院”也出示相關消費附表,多為餐廳購買禮品住宿費用等,符合臺灣社會的商業交際的觀念,判斷與吳乃仁的業務有關,因此無罪定讞。 顏萬進被控詐欺的部分,“高院”認為顏萬進在2005年7月向漢來飯店訂房,費用應該由民進黨支出,事后卻向時任證交所董事長的吳乃仁報帳,已構成向證交所詐財,日前已判顏萬進8個月,后減刑4個月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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