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費"造就餐桌浪費 廈餐飲業至今無動于衷
baijiapai.com?2013-02-23 13:41?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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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午,記者從明發商業廣場一帶的餐飲店了解到,無論是燒烤店,還是大排檔,這里的餐飲店并無包廂費或最低消費限制。不過,他們都有收取一到三元不等的餐具費或茶位費。 相反,新景數碼港的宴遇餐廳和華僑海景城的金象灣餐廳,均有不同要求的包廂最低消費標準。據宴遇餐廳服務員介紹,“半包廂的最低消費是600元,但在中午時顧客人數滿6人或晚上滿7人,即可取消最低消費。而大包廂和封閉的包廂相對較貴,最低消費是1000元,中午人數達到7人,晚上達到10人,亦可取消最低消費限制。”而金象灣餐廳服務員則表示,包廂最低消費1280元,包含茶位費,“不能取消的,因為這是公司的規定。” 【部門說法】 “最低消費”有強制消費之嫌 針對餐飲店指定最低消費規定一事,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存在強迫交易的嫌疑,“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餐飲店是不能獨立制定最低消費限制規定的。” 為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處長馬丁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講,我國法律暫無對包廂最低消費這方面的規定,不算違法。但從消費者這方看,這樣的規定算是商家的“霸王條款”,有強制消費之嫌。” 據了解,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20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商務部有關司局正在研究餐飲企業收取最低消費等問題,即將出臺的《餐飲業管理辦法》將對包間費和最低消費作出更明確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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