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真買不起房了 廈門市民擔心個稅轉嫁購房者
晨報訊(記者 樊娟)“按差額的20%征收?如果一套原來100萬元、現在賣200萬元的房子,不是要繳20萬元的個稅?這筆錢最后還不是得加到買房人身上?這下真買不起房了。”昨天,樓市調控國五條細則公布,一直在為孩子的學區房奔忙的于小姐哀嘆地說。 輿論普遍認為,新規最具殺傷力的一條莫過于對出售自有住房者,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那么,廈門市的現行房產交易稅收政策,關于個人所得稅又是怎么規定的呢?記者昨晚從廈門市地稅局網站了解到,目前個人出售房產,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稅條件的,按住房轉讓全部收入的1.5%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按收入全額征收2%的個人所得稅。個人出售住房、雖有增值的,但只要產權人住滿5年以上、且是惟一家庭生活用房,產權人須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上述條件可直接予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另外,自2010年10月1日起,廈門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1 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記者還注意到,廈門規定,除文件規定的產權無償贈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于昨天出臺的新規定,廈門相關業界人士認為,個稅20%差額征收,將直接抑制投資客進行炒房,同時對于二手房交易影響也十分明顯,很多期望賣掉二手房換新房的購房者將會因此增加換房成本,這將直接導致改善型住宅市場的交易量下滑。 房產中介蔡小姐告訴記者,廈門的二手房市場一直都處于賣方市場,歷次調控政策多出來的稅收,最終都轉嫁到了購房者頭上。在供求關系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的前提下,個稅20%差額征收會不會再次轉移給購房者,還待觀察。假如二手房的價格上漲加上增加的稅收負擔,買家無法接受了,成交量出現下跌,政策的效應才會顯現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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